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金县长给坛友的回帖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分享到:
发表于 2010-6-14 10: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金县长给坛友的回帖


亲爱的来安论坛网友朋友们:

  非常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支持,在论坛上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正如我在与部分网友座谈时所言,我每天都会上论坛看看,通常是在每天夜里十一点至十二点之间,忙完了一天的公务和阅完也不知道怎么那么多的公文以后。由于精力有限,对坛友的帖子不能一一回复。但请相信,你们的每一个建议帖、意见帖,我都会读到的,都会认真对待。

  对来安县发展中存在的一些现象,出现的一些问题,本质上都是可以理解的。我们能做的,就是逐步地、逐个地去解决。你们帖子反映的问题,即便在现实条件下还不能解决,至少也可以强化我们对问题的印象和认识。所以说你们的每一个意见、建议对我来说都是有价值的,有意义的。

  今年以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几个班子和全县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来安县各项工作都有新起色,城市建设也呈现出非常好的势头,这是有目共睹的。成绩来之不易,想做成一件事真得很难,希望大家共同珍惜和呵护。

  作为一个普通网民,我也有个意见,请你们尊重和采纳。那就是不需要你们“抬轿子”、也不愿意你们“拍砖头”,只希望大家能对事不对人,平心静气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祝愿来安论坛越办越好,祝各位坛友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0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0-6-14 10:34: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亲民务实的父母官!来安人民会感谢你{:1_266:}也会相信你。你的到来给来安带来福祉和希望,也希望一如既往把来安的蓝图勾画更加美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6-14 10:43:05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明天的来安会是美好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31

组织活动:3

签到天数: 82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0-6-14 10:5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金县长对论坛的支持和鼓励,同时我们来安论坛的广大网民也会理解和支持您的工作,毕竟很多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的,但是我们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希望我们的来安发展的越来越好,城市变的越来越美丽,人民的生活越来越富裕,文化体育活动越来越丰富,这些都需要建立在一定的基础上才可以完成的,也是需要时间,相信在县委领导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县人民的辛勤努力下,来安的明天会更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0-6-14 11:04: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了县长为我们鼓励,我们也的尊重自己的言行,不要太偏激对待某个人,也是提高全民素质的表现!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0-6-14 12:04:02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好,来安明天更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9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6-14 12: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6-14 12:2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这样的领导,咱们应当感到很幸运!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4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0-6-14 12:29:59 | 显示全部楼层
认真学习,领悟内涵;共同努力,求同存异;
伴随着来安的综合发展,来安论坛也加快了进步的速度,厚积薄发,开展多项有意义的活动,为家乡的规划和建设积累信息,为来安及来安人的生产、生活提供更多的渠道和范围,众心所向,让来安成为皖东一颗璀璨之星!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8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6-14 12:4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论坛”有您这样的会员我们非常高兴,来安有您这样的县长,人民放心。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