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轻风 - 

悼念论坛会员毛晓翔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4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0-7-7 14:27:3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弟!
是来安、来安论坛让我们相识、相聚,为生命的运动而努力并喝彩;
相见匆匆,相离匆匆;
运动场上留下你永远的身影和坚强而灿烂的笑容,
我们的心中留下你永远的支持和奉献!
路虽长,你却走的更远,
让弟兄们来不及看清你的踪迹;
老弟!
今天,让我们为你送上一程,一路走好!
知道你永远不会忘记弟兄们,
不会忘记这片生育、养育我们的热土,
正如我们不会忘记永远活在我们身边的你!!!
老弟!
无论走到哪里,请记住:
这个世界你来过!
这里有你永远的港湾!
......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7-7 15: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 路 走 好 !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83 天

连续签到: 3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0-7-7 15: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英年早逝,一路走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8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0-7-7 16:25: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路走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0-7-7 16:40:52 | 显示全部楼层
优秀的人才,可惜,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1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7-7 17:45:25 | 显示全部楼层
英年早逝,一路走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0-7-7 17:4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呜呼晓翔,不幸夭亡!修短故天,人岂不伤?我心实痛,酹酒一觞;君其有灵,享我烝尝!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44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7-7 17:58:14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的生命是脆弱的,活着的人要珍惜啊,朋友一路走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7-7 18:33: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路走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0-7-7 18: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路走好!

{:1_302:}{:1_302:}{:1_302:}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