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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谁在操纵张传权腐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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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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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7-14 23:57:36 |阅读模式

    安徽省滁州市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张传权受贿290多万元,另有巨额家庭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7月1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张传权有期徒刑8年。

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至2009年,张传权曾先后担任来安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滁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等职务。张传权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收取来安县党政干部朱成龙、孟金友等人财物,为请托人在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还收取企业公司负责人李光敏、董仕宁、曹金龙等人贿赂,为请托人企业改制、项目协调、纠纷处理等方面谋利,累计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290多万元、美元5400元。此外,张传权对其家庭价值人民币157万多元、美元1.9万余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传权已构成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鉴于张传权归案后如实供述受贿事实,协助追回赃款赃物,具有自首情节,并检举、揭发他人犯罪,有重大立功情节,在关押期间制止他人自杀,挽救他人生命,应认定为立功。法院据此作出一审判决,张传权犯受贿罪,判有期徒刑7年6个月;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两罪并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8年,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非法所得予以追缴。(记者程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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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290多万元,另有170多万元巨额家庭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如此严重的贪腐贪官,只仅仅被判8年,请问天理何在,公平何在,正义何在?广大的《来安论坛》网民不服,来安人民不服,已经被判的全国、安徽、来安所有大大小小的贪腐官员不服!人们不禁要问和怀疑:是谁在操纵张传权腐败案?很可能法律被金钱强奸,很可能广大的人民群众被愚弄了!

人们只能想象、猜测:如果法律被利用、被强奸,那一定是被窃取的(包括判决书上点名的李光敏、董仕宁、曹金龙等人贿赂而取得的)上亿巨额的来安国有资产作后盾!张被“双规”和起诉,某某不惜一切代价救张(其是张的嫡系、亲属,其实也是在力保已经窃取的巨额财富;法院所谓张的170多万元巨额家庭财产来源不明,但来安人民心知肚明),数次北上、南下找律师、找统一战壕的老上级wang、找同僚tong、找同乡li、找机关,精心策划捞人方案,有关机关相互配合,提供便利甚至出谋划策、法律援助,最后找到了“与张关押在一起的他人”的家人,挽救“被自杀”的他人生命,继“具有自首情节”、有检举、揭发“朱成龙、孟金友等人”他人犯罪有重大立功情节立功之后,再立新功而轻判!

请问记者程士华所述的判决书上的:“还收取企业公司负责人李光敏、董仕宁、曹金龙等人贿赂,为请托人企业改制……等方面谋利……”中的“董仕宁”是什么人,是不是酒厂的董传宁?如果姓名确实错误,如果不是记者抄错或记错,而是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上的原文,那么说明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其主审法官或是检察机关及其检察官(也许原始起诉书就写错了)对张的腐败案、对工作、对人民是太不认真、太不严肃、太不负责任了!

本想象、猜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如不合法,请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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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5 00: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4_146:}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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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0-7-15 01: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1_267:}{:1_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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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10-7-15 02:32:47
听说是制止他老婆自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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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5 02:55:38 | 显示全部楼层
谁又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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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0-7-15 06:29:02 | 显示全部楼层
LZ想象的啊?{:4_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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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0-7-15 06:33:24 | 显示全部楼层
震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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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10-7-15 07:15:38
说的非常有道理,张的判决,来安人民不服,全国人民也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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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0-7-15 07:4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地之间有杆秤,那定盘的心就是老佰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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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7-15 08: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实的结果与老百姓的愿望相差甚远!{:1_268:}
董仕宁和董传宁都没搞清楚,公检法都敢做为证据,{:1_269:}
立功就能减一年的牢狱之灾,{:1_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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