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论坛元老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5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0-7-18 16:0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笑叹红尘 于 2010-7-19 00:47 编辑

    明天,我差不多就要成为论坛元老了。怀揣着无比兴奋的心情,按奈不住自己的手,写下这满怀感激的文字。在此,感谢中国电信,感谢中国移动,感谢来安bbs,感谢轻风管主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具有地方特色的交友平台。在这星光灿烂、灯火辉煌的下午,正贴切我此时忐忑的心。再多的语言也无法表达如海潮一样澎湃的心境了!我只想对来安论坛说一句:“我对你的热忱犹如滔滔江水绵延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
    此致!
敬礼!
本帖评分记录元宝 收起 理由
平淡是真 + 30 酱紫客气搞么汗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0-7-18 16: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恭喜!恭喜!听那潜台词是不是激动的请论坛好友吃饭啊!要是这样。我提你宣布哪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5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0-7-18 16:4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恭喜!恭喜!听那潜台词是不是激动的请论坛好友吃饭啊!要是这样。我提你宣布哪
我行 发表于 2010-7-18 16:13



    哈哈……行啊!好好宣传宣传,待我回来安后作东。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38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0-7-18 17:44:06 | 显示全部楼层
20天成元老. 你有做水王的潜质  此水为灌水 非潜水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3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7-18 18:53:27 | 显示全部楼层
恭 喜  非常有潜力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5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0-7-18 19:37:21 | 显示全部楼层
20天成元老. 你有做水王的潜质  此水为灌水 非潜水
暗殇 发表于 2010-7-18 17:44


呵呵……我并没有灌水,我多数都是用心回复帖子的。而且我是一天24小时在线,所以我升级快。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6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7-19 00: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想起另一个灌水王,不过是个女的,好久没见到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31

组织活动:3

签到天数: 82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0-7-19 10: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笑叹红尘


    尽心尽力,感谢支持,恭喜恭喜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5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0-7-19 10:2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轻风


    刚小灌了几桶水,升级了。刚升级,您就来了{:4_132:}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9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7-19 10:4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敬礼敬礼,,,,楼主,辛苦了。。


另:对7楼的兔牙童鞋说一下,那个女灌水王貌似叫“香茗”。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