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永阳天外客 - 

..........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773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0-11-24 19:4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一如既往,持之以恒的抓下去,从根本上解决干部不作为现象。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6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0-11-25 00:25:4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不要绕道讲理论,应该直接曝光那些被免的不作为干部,以儆效尤。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0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0-11-25 15:4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满怀期望!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6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0-11-25 22:4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据我观察,现在没多少是真正想干事的,都在打着自己的小算盘。少数想干事的还被视为异类,得不到重用,没有发展空间,严重挫伤积极性。{:1_269:}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4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11-26 05:35:50 | 显示全部楼层
动真格的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3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0-11-26 11: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力自持,顶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0-11-26 11: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观上的问题好解决吗??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8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11-26 11:42:04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赞成!
职能部门的执行力弱或不作为,便纵容了奸商、恶商的行为,老百姓利益自然受损。

政府部门只要有责任,还是有手段针对那些奸商、恶商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1-26 20: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一定。好的制度经实际验证是正确的制度当然要坚决执行;而如果是被实践证明是错误的制度,不仅不能执行还要立即改正。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制度啊?许多时候还得要随机应变和权变。有三条原则供大家参考:一、世界是唯物的,即是有规律可循的。二、世界是辩证的,即不是绝对的。三、世界是发展的,即唯一不变的是变。许多话,许多事,是要因人因事而异,最好不要轻易简单下结论。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2-1 22:4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来安,一些制度不落实,执行不得力,没有发挥应有效果,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违反制度的行为没有及时受到查处,好人主义盛行,应该严厉惩处的没有严厉惩处,甚至包庇腐败和犯罪。有的单位,借口安定团结,协调稳定,班子团结,关系融洽,打着和谐社会,以人为本,教育为主,保护和挽救干部的旗号,回避矛盾,逃避现实,对违规违纪违法的行为,特别对领导干部带头违反制度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视而不见,闻而未闻,重人情、轻法纪,重情面、轻规范,重潜规则、轻硬规定,避重就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立法与执法,制度制定与制度执行,成了“两码事”,变成“两层皮”,照章(规章制度)办事不如照长(长官意志)办事,按规矩办事不如看领导眼色行事。在这种情况下,好好的制度被“扭曲”,制度的实效大打“折扣”,就不足为怪!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坚持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只要触犯了制度,都必须依纪依法处理,决不姑息迁就。越是领导干部违反制度,越是要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坚决克服重制定,轻执行,重开会,轻检查,重讲话,轻落实不良现象。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