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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拆迁条例即将公布,拆迁制度将有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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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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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6 14: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lha0482_cn 于 2010-11-26 22:10 编辑

从今年的1月29号新拆迁条例开始公开征求意见稿,到现在已经有十个月了。这两天央视等主流媒体一直在关注新拆迁条例,我估计就快出台了,我根据央视财经频道的节目,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新拆迁可能会出现哪些新的变化:
     1、有望强调补偿的人性化,在补偿数额,补偿方式上,强调可选择的灵活多样。拆迁之前,货币补偿或者提供产权调换房屋,周转用房必须到位。
     2、拆迁补偿一律公开。
     3、政府或成为征收补偿的唯一主体。现行制度:政府作为中间人,由拆迁人即开发商向政府申请拆迁许可,获批后由开发商实施拆迁。新拆迁条例:将不允许开发商或者拆迁公司参与搬迁。拆迁许可证将彻底推出历史舞台。政府负责拆迁和补偿。
     4、行政强拆有望被取消。强制拆迁还将存在,但是是由法院来制约和监督政府。也就是说,政府是运动员负责拆迁,但是没有权利强制拆迁,如果考虑公共利益需要强制拆迁,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法院是裁判员,强制拆迁与否取决于法院裁决。相对而言,会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将减少强制拆迁的案例,会促使政府主动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
     5、补偿价格按照市场价确定,市场价格由测评机构确定。但是市场价格的时间点还需要确定,新条例中应该会有明确。
     6、强化问责,拆迁过程中出现群体性事件,会启动问责制度。
      以上是我从节目中归纳的一些主要变化,但是最终结果怎样,还是要等新拆迁条例出来才知道。希望越早出台越好。关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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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0-11-26 15:5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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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0-11-26 16:46:16 | 显示全部楼层
{:1_267:}{:1_267:}由法院监督政府?!{:1_267:}{:1_267:}不是开玩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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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11-26 17: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被拆的,也没有权利去拆别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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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0-11-26 18:5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这样,以后想多涝点钱难了。审计一核算,该多少钱就多少。不拆,法院一判,一切吊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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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11-26 19:31: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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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1-26 19:3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小月


    对,只要是违背意图的拆迁别人的房屋都是可耻的犯罪。只有房产拥有者才具备处置权,别人(当然更包括政府)想拥有处置权,那就采取合法的手段,公平合理合法的通过市场等行为,购买并拥有产权后才具备处置权。这是任何一个文明国家的通行做法。我们的人民真好啊,他们真的拥有忍耐性和奉献精神,尽管他们还很穷(鼓励让穷人为富人做奉献也是另一桩怪事)。而那些口口声声大道理的人,实在可恶至极,试问一句:“你们良心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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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6 19:34: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4867777


    凭啥非的要审计?买卖自愿,卖者不愿卖,再高的价,也不能强买强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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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0-11-26 19:3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准备了


    为了公众利益。政府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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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6 19:44: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4867777


    公众利益也要平等啊,既不能损公肥私,也不能损私肥公啊。你总不会支持仗势欺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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