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本地资讯] “长甲归来”一位孜孜不倦的摄影人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131

组织活动:3

签到天数: 83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0-12-8 21:4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新当选我县摄影家协会主席的吴宗宝,在咱们论坛的网名是:长甲归来!这些年来,长甲归来刻苦钻研摄影知识,在艺术的道路上不断探索,用心感悟。
用于,把学到的摄影知识和创作的实践,汇总起来向相关专业刊物投稿,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先后有120余幅作品和论文,发表在《中国摄影报》、《人民摄影报》、《摄影之友》、《数码摄影》等刊物上。平时他利用业余时间,抓取生活中的闪光点,尽一切可能宣传本县的方方面面,曾经创作出一年在《滁州日报》和《皖东晨刊》发表新闻作品50多幅的佳绩,甚至超过了报社的部分专业记者。
他的新闻作品《车冲水库捕鱼》更是刊登在了《人民日报》上,也有许多作品刊登在《安徽日报》上,仅关于“白鹭岛”的宣传作品就在全国6份刊物上发表过,为宣传我县做出了较大的贡献。
这些年,长甲归来利用自己在“中国风光摄影网”出任管理员的条件,特别邀请了上海、宿州、滁州和天长、全椒等兄弟县市的影友,来我县采风,推广我县优美的自然风光和人文资源。也去了四川、新疆、云南、东北、内蒙古、浙江等地进行艺术创作,收获了许多精彩的摄影佳作,也在全国范围内获得了许多奖项。
为此,本网站特别开辟专栏,陆续介绍长甲归来的摄影作品和艺术追求!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8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12-8 21:4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是地杰人灵的好地方,支持我们的好朋友;“长甲归来”。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0-12-8 21:5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发表一些作品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0-12-8 21:5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和长甲在长山徒步穿越时有过一面之交。看了他的作品,觉得水平确实是高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2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0-12-8 22:0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长甲归来,作品相当的精彩。
让我叹为观止,饱足了眼福。。。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0-12-8 22: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细细品味,欣赏过他的作品,真的不错!更为他的那种持之以恒,不懈追求艺术的精神感动!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20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12-8 22:3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记得。。
头像是一个人跳上天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2-8 22:44:3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管理员的厚爱,更希望大伙多关注咱们的摄影家协会和论坛!共同为我县的各项建设而摇旗呐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12-8 22:57:0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这个协会有多少人呀?什么条件可以加入?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2-8 23: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顶顶顶{:soso_e163:}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