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收起左侧
楼主: 匿名

一点建议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8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1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12-23 21:4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想法是美好的,但是是不可能滴{:soso_e128:}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5 天

连续签到: 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1-1-15 18:35: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切皆有可能!来安政府网及其来安信息中心的那些人太让来安的老百姓无语了,去摆摊卖红薯吧!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4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15 19:57: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切皆有可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11-1-16 08:06:52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1-1-16 08:08 编辑

        来安信息中心是该撤了,那个所谓的负责人先开溜了吧,一个彻头彻尾的小腐败分子!得到化肥厂一块喂狗的骨头夹着尾巴逃走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7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16 08:5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网站随便给其他部门开,你太有才了。可能吗?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674 天

连续签到: 1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1-1-16 09:0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呵,就凭你的建议,n年前,就是一个政治犯。明白什么叫政治吗?
最近,看了陈云的座右铭,叫做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
现实一点吧,谁都不是生活在真空里的。不论是我们讨厌的,还是喜欢的。。。他们的功过是非,一样应该一分为二。。。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6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1-16 09:36:27 | 显示全部楼层
额,个人是不支持这种情况发生的,谢谢。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