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来安的老金该顶下!!!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69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0-12-31 22:0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虽然现在是一个外地人,但根是在来安的,您来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我通过母亲也知道您是为民办实事的好官,为退休医务工作者解决了多年拖欠工资的老难题,我母亲说全县的基层老白衣战士感谢您!!!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85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0-12-31 23: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要顶一下,希望2011金老板让来安更给力!!!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24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1-1-1 08: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老金。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1-1-1 08:35:47 | 显示全部楼层
给钱就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8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1 10:57:29 | 显示全部楼层
父母官就是为办事的,支持老金。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14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1-1 12:5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老金!不指望事事圆满,解决一件是一件!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1 13: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他给力的不仅仅是这一项,支持!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1-1 15: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民为官都常怀感恩之心,共产主义就真的离我们不远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2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1-1 15:37: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民办事的父母官,人民是不会忘记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1-1 19:51:5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金不错!{:soso_e179:}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