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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镇、岱山村塘稍组25户违法建设调查、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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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7 16:35: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01127,来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在新安镇岱山村塘稍组有多处在进行违法建设,其中还有城里人去买地建房。

当天下午,城管执法大队立即到达现场查看对25户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5户相继停止违法建设行为。

201012月初,新安镇、林业局、土地局、建设局成立联合调查组进驻岱山村塘稍组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调查。1216,县建设局对岱山村塘稍组23户没有合法手续建房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行了违法事实认定,属于违法建设。县国土资源局对岱山村塘稍组25户建房用地情况进行了认定:其中20户违规占用农村耕地、林地,属违法行为, 5户在村民组内农村建设用地建房。

20101217,县行政执法局对其中的23户违法建设户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1220,邹某等16户到行政执法局执法股书面要求听证。20101229下午,在新安镇会议室召开了听证会,参加听证会的有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局、执法局和新安镇。1230下午,县政府在建设局会议室召开岱山村塘稍组违章建设处理分析会议。城管执法局通报了听证会的情况及听证意见,新安镇通报了对25户建房户的摸底情况,国土资源局通报了违法占用农用地情况,县建设局对违法事实认定情况进行说明。最后形成决定是:对占耕地及林地违法建房的20户进行先期处理。在规定期限内不能自行拆除的,由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强制拆除;对剩余的5户在农村建设用地建房,用于改善自己住房条件的,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放在后期处理,由新安镇党委政府牵头,要求本村民组内户主签字认可,拆除原有老房,新房建设必须按有关法律和规定完善手续,并接受相关处罚。

20101231,行政执法局对占用农用地建房的20户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三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

20户违法建房户在处罚决定书规定期限内未履行自行拆除违法建设义务,201114日,由国土、建设、行政执法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新安镇人民政府,对20户违法建设进行强制拆除。

201115,新安镇在岱山村委会对剩余违建房户的查处工作进行了安排。

来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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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1-17 16:3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嗯,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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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1-1-17 16:4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政府的公开透明,只要是信息公开,老百姓是投赞成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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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1-1-17 16:4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条有理,有板有眼,有次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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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1-1-17 17: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骗人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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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1-1-17 17:34: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岗村人 于 2011-1-17 17:35 编辑

很好!从上文可以看出:政府所做的工作很细致,整个处理过程有据、依法、合情、合理,并能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以人为本的处理措施。再建议:事件处理务求彻底,不留尾巴,不留隐患,处理过程和结果要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取信于民!通过这个事件教育人民守法,干部守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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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17 17:37:35 | 显示全部楼层
拆的好,叫那些吊能的人好好的贴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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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1-17 17:46:4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拆是拆的!没拆是没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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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1-17 18:24: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奋斗人生


    朋友能否有点同情心啊{:soso_e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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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1-17 18:32: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与智者同行
看来你也是塘稍的吧{:soso_e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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