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偏偏喜欢你 - 

看门也要人性化

   关闭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75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1-26 20:40:25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是狗眼看人低!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85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1-26 20:44:2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什么,下次记得带上锁,哎!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3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1-26 21:2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单位有单位的规矩,,习惯都是一样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4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26 21:43: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事不要往心里去太多了,不值得生气!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59 天

连续签到: 39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26 22:04:04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原则性强,安规定办事。不要忘了,他可是自卫还击战二等功英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1-26 22:06:21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可能有自己的职责,理解万岁嘛。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3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26 22: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快过年了 不要因为这些小事生气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26 22:56:3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话这就大部分政府部分的形象!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4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26 23:26:2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门的脾气大了点,唉,这年头得忍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0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1-27 05:53:0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看你像恐怖分子,你是拉登的人吧!!~哈哈~~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