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建议] 建议删除“[热点讨论] 来安这个名人哪里去了”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分享到:
发表于 2011-5-12 16:26: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帖:“最近发现来安名人余毛毛不见了,乖乖,这个名人最近不知道到哪里混世了,对于她的故事太多了,大家有没有听过,说来听听啊。”

对于这个帖子,我认为发帖之人身心就不健全,甚至就是龌龊之人。你凭什么去糟蹋人家呢?尽管她的心智有些缺陷,但应该值得大家的同情,甚或帮助。我就纳闷了,这样的帖子竟然还有不少“无知、无味、无耻”的人跟风叫好、跟风卖傻呢。“以其昏昏,使人昭昭”。“不知人间有羞耻事”。建议:删除帖子,给予发帖人警告。
http://27.54.228.47:88/bbs/thread-59354-1-1.html
本帖评分记录元宝 活跃度 收起 理由
轻风 + 3
热情桑巴 + 5 + 12 你说出了我想说的话。
总评分: 元宝 + 8  活跃度 + 12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1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5-12 16:32:27 | 显示全部楼层
貌似 也没有 恶意攻击余毛毛啊 。

从文字表面也没看出哪里糟蹋人家了啊 。

是不是楼主你心灵扭曲,觉得人家是在 说坏话。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1-5-12 16:38:57 | 显示全部楼层
貌似 也没有 恶意攻击余毛毛啊 。

从文字表面也没看出哪里糟蹋人家了啊 。

是不是楼主你心灵扭曲,觉 ...
低首凝眉不语 发表于 2011-5-12 16:32



    我虽知道这个人,但绝对不会去取笑她。像包括你在内的就是一群心智发育不健全的人。可怜、可悲的是取笑他人的人。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3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9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5-12 16:4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得对,那样的贴子是不该发,她凭自己的双手能生存就不错了,不应该嘲笑别人,她也活得不容易。。。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2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5-12 16:41:34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论坛一定会支持楼主的观点。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5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5-12 16:42:06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就是大家交流信息的平台,可是我觉得谈及个人就不好了。。。。。。。。。。不论是谁。。。。你们觉得


呢。。。。。。。。。{:soso__1952437939014619502_3:}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1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5-12 16:45:1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楼主注册论坛,就是为她而来,此女本就是来城一大特色,也就是所谓的名人。也看出lz爱心满满,眼光不错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31

组织活动:3

签到天数: 82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5-12 16:47:37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合理就要听取,感谢对论坛的合理建议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6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5-12 16:5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取笑残疾和弱智都是不人道的行为。。。支持LZ。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8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5-12 17:07: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支持!顶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