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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十佳优秀女性”评选表彰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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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5 10: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办发〔2011〕22号

             关于印发《来安县“十佳优秀女性”评选表彰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县经济开发区、汊河经济开发区: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来安县“十佳优秀女性”评选表彰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中共来安县委办公室
                                                                  来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5月20日



                                                            来安县“十佳优秀女性”评选表彰活动方案

      为充分发挥妇女先进典型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妇女争当先进、比做贡献的浓厚氛围,为全县科学发展提供良好的人文环境和强大的精神动力,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国妇女十大“共促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社会、共创美好生活”号召,创先争优,团结动员全县广大妇女为奋力打造“绿色能源硅谷、商贸物流枢纽、山水休闲胜地、和谐幸福家园”的新来安而努力奋斗。
     二、活动主题
  树标兵,学先进,促发展
     三、评选内容、原则、范围及对象
   (一)评选内容。主要评选近年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妇女典型,全县共评选出“十佳优秀女性”10名。
   (二)评选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5年集中评选一次,并在全县妇女代表大会上予以表彰。
   (三)评选范围和对象。为来安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来安籍人士,及在我县学习、工作、生活的外地公民。
  四、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与时俱进,自强不息,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业绩;
     3.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热心公益,奉献社会,为促进社会和谐做出突出贡献;
   4.业务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办事效率高,在推动经济社会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成绩突出;
  5.尊老爱幼,家庭和美,关爱邻里,勤俭持家,具有高尚道德情操和感人事迹;
  6.理想远大,追求真理,崇尚科学,移风易俗,在传承文明、弘扬时代精神方面表现突出;
  7.见义勇为,爱护公物,保护环境,为树立来安人民良好形象做出突出贡献;
  8.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有强烈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得到群众认可;
  9.廉洁奉公,干净干事,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敢于同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10.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具有较强的开拓意识和创新能力,为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显著成绩。
  五、评选表彰活动步骤和方法
  整个活动从2011年5月25日开始,到2011年8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5月25日-6月10日)。在县电视台、县政府门户网站、来安县妇女网站、来安论坛等媒体发布活动消息,公布评选条件和推荐申报方法,向社会进行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二)推荐提名(6月11日-6月26日)。由相关单位层层推荐候选人25名,推荐名额分配如下:12个各乡镇各1名,县直机关9名,工商联2名,县经济开发区工委1名,汊河经济开发区工委1名。
   (三)组织审核(6月26日-7月10日)。活动领导小组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在综合部门意见基础上拟定20名“十佳优秀女性”候选人。
   (四)集中公示(7月10日-7月25日)。将评审结果及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在县电视台、县政府门户网站、来安县妇女网站、来安论坛等媒体进行公示。并利用短信、群呼、网站等平台对活动进行规模宣传。
   (五)投票评选(7月26日-8月26日)。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投票。投票方式:采取168电话投票方式。
   (六)命名表彰(8月底)。活动领导小组根据投票结果和综合评定,经审核公示后,最终评选出来安县“十佳优秀女性”10名,由县委、县政府给予表彰。另10名候选人由县妇联命名为“十佳女性”,并给予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十佳优秀女性”评选表彰活动是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推动我县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举措。此次活动由县委统一领导,成立来安县“十佳优秀女性”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县妇联具体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将此次活动摆上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各责任单位要一把手负总责,同时明确分管副职与工作人员,确保工作质量。
  (二)贴近基层,严格标准。这次活动要坚持贴近基层、面向群众,注重推荐选拔在一线和基层工作岗位上成绩显著、影响广泛并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要严格遵守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确保评选表彰活动的群众性、公正性、严肃性,决不能搞平衡、搞照顾、暗箱操作。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县电视台、县政府门户网站、县妇女网站等媒体要开辟专栏,广泛宣传开展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基本条件、基本规则和方法步骤,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深入挖掘总结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对评选出的“十佳优秀女性”、“十佳女性”,要以宣传版面、宣传册、媒体宣传等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在全县营造学习先进、争当楷模的浓厚氛围。
      6月30日前,各单位将《来安县“十佳优秀女性”推荐表》、典型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一张一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上报县妇联,同时上报材料的电子版。
  咨询电话:5611336
  联系人:陆传梅  
  电子信箱:laxfl@163.com

附件1: 来安县“十佳优秀女性”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doc
      附件2: 来安县“十佳优秀女性”候选人推荐表.doc


注:表格内主要事迹字数要求精炼到200字以内,将作为媒体宣传重要依据及选票的宣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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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5-25 10:2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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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5-25 11: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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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5-25 11: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有相关人选,可否推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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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5-25 16:0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把真正“十佳优秀女性”选 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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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5-25 16:4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要{:soso__10663713417315861680_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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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5-25 16:5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选 自己么 ?~~

{:soso__506022546124378851_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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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25 17:33: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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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草民 发表于 2011-5-25 11:18



    可以,但要提供相应的上报资料,参加所在区域的初审和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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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5-25 18: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选的都是好单位的人?可以选下岗的女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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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5-25 19:34:3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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