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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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来河殇 - 

可不可以不要乱评论,可不可以不要利用网友。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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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5-30 19:5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的观点,无论什么事,都要有事实根据,利用不明真相的网友的同情心来导向舆论是无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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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5-30 20: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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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1-5-30 20:07: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 芳芳静心

谢谢,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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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1-5-30 20: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该咋地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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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5-30 20:24:24 | 显示全部楼层
共建和谐文明好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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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5-30 20:2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对事不对人,可以理解并支持,如果对人不对事,勒就请举例说明一下到底什么事情,不然我们又不知道该怎么跟帖回帖了,对于论坛上反映的一些事情,大多数网友毕竟都不是知情者,也就是在讨论中,不存在抨击和被利用,孰是孰非,该到法院还得到法院。论坛也解决不了问题,只是在闲聊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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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5-30 20:4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不是骂人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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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5-30 21:2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即使是一些人想利用论坛和搅混水 我相信这么多网民一定有很多人看的很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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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5-30 21:48:3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的有道理!网友又有多少能真正了解内情,大多是人云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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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5-30 22: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迷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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