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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啊,你们不是交换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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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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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4 10: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孩子啊,你们不是交换的工具!

话说今早,听一业内人士说到一日益敏感而近乎习惯性的本地现象,老师和社会抢夺“生源”,特别是针对小升初的学生补课!


社会办学无外乎两点目的:一是解决部分学生假期无人及时看管和帮助学生假期学些新知识;二是从办学中获得一些不管是否可观的利润。

老师利用假期补课的目的同上基本相似,而且就行业特点来说更有一定的吸引力和说服力。

可话又说回来了,市场是有规则的,行业也有规矩的。

就说老师针对小升初的学生补课问题,从家长的要求和想法来说都无可厚非,但是,作为老师是否真的做到为人师表暂且不论,首先,国家教育政策明文规定了教师的职责范围和行业要求,而很多的老师视为虚影;然后,就老师的“招生”行为来说,似乎有些确实让人胆寒,例如某个小学的六年级某些班主任不仅通过类似“潜规则”的方式要求该班学生上其补习班或者强行要求其学生上其推荐的补习班,而且不惜师德的从社会办学处把学生“要回”,目的也许“不得而知”,汗颜!!!还有其他一些学校的什么“张老师、王老师、李老师”之行为有过之而无不及;再者,老师们是否考虑过家长们的真实意愿,那些还是孩子,作为老师的你们怎么可以用这样“言传身教“的方式教育祖国的花朵?他们是未来,他们是希望、他们是我们有着血脉相连的子孙后代!

这里,呼吁社会办学的精英们,拿出你们的真才实学和道德水准,给孩子们一些真正的做人、做学、求问的成长经历,钱一辈子也挣不完,可是,孩子的教育稍纵即逝!!!

尊敬的老师们,诚恳的希望你们,即使不能把你们的学生向对待自己的子女一样看待,但,最起码也要给这些孩子们一些无悔和有意义的回忆,不要让你们职责和能力范围内的一些行为使得一些孩子产生对老师乃至对社会的抱怨和失落感。

孩子们是无辜的,他们不是用来交换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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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6-24 10: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例如某个小学的六年级某班班主任不仅通过类似“潜规则”的方式要求该班学生上其补习班或者强行要求其学生上其推荐的补习班,而且不惜师德的从社会办学处把学生“要回”,目的也许“不得而知”

直接说得了 还给人家留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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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6-24 11:02:5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是怎么了,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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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6-24 11:5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市场就有需求,金钱社会。

敢不敢自己回家教教孩子呢?我相信回答一定是“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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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6-24 15:3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举报,情况属实饭碗就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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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6-24 16: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无欲则刚 于 2011-6-24 16:20 编辑

坛韵的观点相对客观一些,应该说受家庭、工作的影响,确实有校外辅导市场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但是由于高考体制的存在以及目前教育资源无论硬件还是软件分布上的不平均,和校外业余的辅导人员相比较,校内老师还是相对受欢迎一些,而且监管部门缺少应对这种市场需求的有效机制。但是无论哪种原因,教师都不应该丧失起码的良心,不要去说什么教师的师德什么了,就说做人的起码的良心,也不能把课堂上的东西留下来兜售、迎合单纯的孩子和他们的家长,更不应该或明或暗地逼迫家长及孩子以涨满自己的腰包,这种诱骗或威逼性的收入要比一切经济垄断部门的黑心收入还要丧德,从当前来讲应该被举报、公示、处分,从伦理道德上来讲是要遭天谴的,就是这种老师的子女和家人在花这种钱的时候也是要遭报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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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5 09:45: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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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6-25 10: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半塔七彩


   补课应该自愿,有些家长还希望孩子补课,但是学校如果变相的强求,就不应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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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1-6-25 10:33:1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老师,唉,大家都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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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6-25 11: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也太幼稚了吧!六年级学生毕业了还会听教师的安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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