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新来安,我的家园”摄影作品展在来城举行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分享到:
发表于 2011-6-30 22:0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月30日上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新来安,我的家园”摄影展览在白云商厦门前举行。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张亚滨,县人大副主任周忠友,县政协副主席、县摄影协会名誉主席魏安福等领导参观了展览,他们对展览活动和所展出的作品给予了高度评价。  
     这次活动是根据县委《关于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精神举办的。活动由“新来城”建设指挥部主办,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汊河镇人民政府、来安论坛协办,县文联,县摄影家协会承办了这次展览。  
     此次展出的70余幅作品,从不同视角真实生动地反映了近年来我县城乡建设的新成就、新变化,弘扬了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时代精神,对于激励全县人民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将产生积极的作用。(孔祥华、杨勇、吴宗宝报道)
_DSC8552.jpg
_DSC8525.jpg
_DSC8515.jpg
_DSC8507.jpg
_DSC8509.jpg
_DSC8534.jpg
_DSC8537.jpg
_DSC8566.jpg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31

组织活动:3

签到天数: 82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6-30 22: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场看到一位看影展的小朋友特别可爱
1.jpg 2.jpg 3.jpg 4.jpg 5.jpg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6-30 23: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越来越“精彩”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4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7-1 08: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评比出来吗?、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77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7-1 09:4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9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7-1 10: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大,你看你眼挤滴。不就拍个照片么,五官用得着那么紧凑么?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07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7-1 10: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拍的还不错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7-1 13:4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来安 新气象··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9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7-1 22:2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小家伙好可爱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3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7-1 22:3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晚上在新闻上也看见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