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小宝宝贝贝 - 

来安县城的‘著名风景区’——来安社会停车场,脏乱差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9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7-19 09: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白云深处


    我赞同你的说法,要是金书记住在哪边就好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8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7-19 09: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帮老妹顶下,支持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9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7-19 09: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下雨就成泥塘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3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0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发表于 2011-7-19 09:5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1# 深海贝壳


    那县里得给书记配重型卡车,小轿车在我们这不实用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3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0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发表于 2011-7-19 09:5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2# 妖精的归宿


    谢谢老哥,今天要是方便的话来我家便饭?带胶鞋,穿雨衣哦,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24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1-7-19 10: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奈的事太多 。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07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7-19 10: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苦了里面的居民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7-19 10:25: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一“城中村”“水泥路”应纳入来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录!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7-19 10:3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各级文明城市创建检查组为什么看不到这个地方呢?看来只有等到拆迁才能改变面貌。因为拆迁是当前的主流工作,拆得好能解决一切问题。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7-19 10:5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快熬到头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