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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关于来安县新安驾校行政许可听证会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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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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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 22: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提高驾培市场准入的透明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所拟于近期召开“来安县新安驾校行政许可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20名,其中:群众代表10名(驾校在学学员或有意参加驾驶培训的群众);利害关系人(来安县公交驾校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2名;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县政府法制办、县纠风办、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消协、工商联各1名)6名。

本次听证会将在我县辖区范围内公开征集10名群众,作为听证会参加人。有意参加者可于201131日至 37 日,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县运管所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5613107。报名结束后,报名者多于参加人时,将随机抽取产生参加人。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参加人、新闻媒体由我所发函邀请。

二、群众代表报名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居住在我县辖区范围内;(三)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四)热心公益,有较强的责任心。





来安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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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3-1 22:2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大家能踊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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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3-1 23:2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报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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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3-2 07:4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情啊,希望这不是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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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1-3-2 07:45:3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此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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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3-2 07:4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就象来安客运和出租收费一样  都是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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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3-2 08:25: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竞争才能使老百姓得到更多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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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3-2 17:0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情啊,希望这不是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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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3-2 20: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竞争才能使老百姓得到更多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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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3-2 20: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车管所的同志呀,能不能先把来安到南京的车辆管理好,把来安到滁州的车辆管理好,把来城的公交车辆管理好,把来安的出租车辆管理好吧!论坛上批评你们的声音不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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