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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杯”来安县县徽有奖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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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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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9 17:0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安县是安徽的东大门,是承接产业转移的桥头堡,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提高来安的美誉度、知名度,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来安县县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活动组织
  主办方:安徽省来安县县徽有奖征集活动组委会
  承办方:来安县白云商厦有限责任公司
  二、设计要求
  1、应征作品内容积极向上,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创意表达准确。
  2、作品以宣传“来安经济发展和地域文化特色”为主题,着力刻画和表现来安的现代、自然、人文精神。
  3、作品图案形象鲜明,构图简单,具有独创性、可观性和时尚感,与其他徽标有明显区别,易于识别和记忆。
  4、提交的作品需为作者原创,投稿者应对其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凡涉及抄袭、借用等违宪、违法、违背公序良俗、民族歧视及违背国际公约、惯例等侵权行为,均由投稿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稿件为手工稿、电脑制作稿或JPG格式的电子图片,稿件规格统一为A4纸张尺寸。设计图案规格统一为15cmx15cm,以A4纸绘制或打印,请填充颜色,并用印刷色注明色值,无须装裱。来稿应另附500字以内的设计理念及创意说明文字。
  6、来稿须注明设计者真实姓名、身份证编号、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地址等相关信息。稿件采用邮寄并以电子邮件方式投送,请在邮寄信封封面或邮件主题上注明“白云杯”县徽征集字样。邮寄地址:滁州市来安县宣传部 邮编:239200;电子版邮箱地址:
laxxcb@163.com
  7、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未被最终采用的来稿作者可自行处置稿件。最终被采用的徽章作品,其所有权、修改、使用、署名、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传播、改编权等所有著作权均归来安县县徽有奖征集活动组委会所有,由来安县县徽有奖征集活动组委会按有关法规申报知识产权。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
  8、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来安县县徽有奖征集活动组委会。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评选资格。
  三、作品征集范围、时间
  作品征集范围: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
  作品征集时间:2011年7月20日至8月20日止。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获奖者奖励人民币3000元;
  二等奖2名,每名获奖者奖励人民币2000元;
  三等奖3名,每名获奖者奖励人民币1000元
  除当选者外,对10件入围作品的其他作者,分别颁发入围奖人民币每人300元,不重复奖励。为了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对所有参与推荐并说明推荐理由的群众进行编号,采取抽签方式对10名参与者分别奖励参与奖人民币100元。




                  安徽省来安县县徽有奖
                    征集活动组委会
                    201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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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7-19 17:34:3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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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7-19 17:39:30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24:}{:soso_e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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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7-19 18: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活动,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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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7-20 07:3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的标志,要典雅大方,突出来安的形象,一目了然,易懂好记,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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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1-7-20 07:3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好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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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7-20 09: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支持!俺得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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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1-7-20 09:36:58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好事,但是这个费用应该是政府出资,政府来搞,不能冠以商家的名称,感觉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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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7-20 09:54:56 | 显示全部楼层
设计一个国家县级徽章,3000元的费用,也真够“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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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7-20 10: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极品灰太狼


    {: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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