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江东浪 - 

请为搭搁巷(新安小学)修一段平坦路、安一盏照明灯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98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1-7-29 15:0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 lovelovewang


    谢谢你的支持!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4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7-29 15: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条路多少年来都没有改变。。。

存在不少隐患  包括脏 乱 差   与重点学府不相称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YJY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390 天

连续签到: 5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1-7-29 15: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呼吁了多少年了不见行动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98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1-7-29 15:36:56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老师这个帖子一但发出来,我相信看到的人都会有一种感觉,这条路一定要修``希望有关部门跟校方能够看到, ...
尴尬岁月 发表于 2011-7-29 11:23



    “给孩子们一条平整求学之路”,这句话说得好!谢谢!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36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7-29 16:0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1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7-29 16: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路灯4.5米高的.2千左右一盏.30米一盏
里面估计5盏.包括到学校大门这边的巷子
国家有民生工程资金有财政局下发.立项.按社区人口补助.一个人好象30元左右.记不清了
另外还有巷道.道路.垃圾.环境美化的项目.
不过来安有没有就不知道了
来安的政府啊!
不再说了
说多了贴子都会被删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98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1-7-29 16:2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拓宽
悠悠此行 发表于 2011-7-29 11:34



    谢谢你的支持!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3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7-29 16:38: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条路真的要维修!!!来安的市政和社区工作人员应当做点人事,整个来城大街小巷到了晚上黑呼呼的,装个照明灯,把路修补好这是积善行德的好事.开会总结都会说做了好多好多好事!?为人民币服务!!!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98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1-7-29 16:55:18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早该修了,急盼!!!
白云深处 发表于 2011-7-29 11:36



    让我们共同盼望!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7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7-29 17: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江老师!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