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分
- 226106
在线时间 小时
注册时间2005-5-2
最后登录1970-1-1
参加活动:131 次 组织活动:3 次 签到天数: 82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
为全面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平安来安”建设,县委、县政府根据我县公安警力十分紧缺的实际,决定通过统一考试招聘20名治安辅助人员(水口、汊河工作各1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平安建设为主线,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增加选聘工作的透明度,严肃招聘工作纪律,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招聘人员的政治与业务素质。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公安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精神,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二)、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在170cm以上。具体条件和体检项目标准另行规定。
(三)、文化条件:具有中专(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四)、年龄条件:年满18-30周岁男性公民。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它不能从事协警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在县委政法委具体指导下,由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实行一年一聘。
招聘工作的基本程序包括: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招聘人员名单和签订一年一聘合同等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2日上午8:00-8月8日下午18:00。
2、报名地点: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3、须审查报考人员的以下材料: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出具本人、家庭主要成员及直系亲属无违法乱纪证明、其他相关材料。
(二)、考试
1、笔试科目和笔试成绩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及考务工作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设在县公安局二楼会议室。
3、考生成绩公布及初步确定入围人员
考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和公布。以考生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步入围人员名单,如最低入围成绩并列的,一并入围。入围人数确定后出现缺额的,可以进行递补,以招满20名为止。
(三)体检
体检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另行规定。
(四)考核
笔试入围,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参照《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录用实施细则(试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等要求组织实施。在同等条件下,军队退伍军人和有驾驶专长的优先选聘。
(五)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考核结束后,经考试、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六)签订合同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公安局统一填写《公安机关协警聘用审批表》,经县政法委复核同意后,由县公安局办理审批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一年一聘合同。
四、待遇
基本工资初定为1200元/每月,并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五、有关要求
(一)、周密安排,精心组织。
县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工、纪检、办公室、财务和巡警等部门参加,各司其职,在县政法委统一指导下,周密计划,严格认真地组织好此项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二)公正透明,严肃纪律。
认真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招聘工作的透明度,严格按程序操作,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如有发现违规违纪等行为和问题,坚决严肃查处,除取消报考人员的资格外,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对新招聘人员的管理。
新招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安机关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令行禁止,认真履行职责,刻苦钻研公安业务,努力掌握本职岗位上的必备知识。若发现不能胜任本职岗位工作或严重违纪的,县局可以随时解聘(详情见合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