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政务公开] 建设“新来安”,请您来参与!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2]偶尔看看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1-8-9 08: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新来安 于 2011-8-9 08:18 编辑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城市建设呈现出较好的发展势头。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质量管理,为群众监督城市建设、举报投诉工程质量(对举报投诉者采取保密措施)、表达城市建设管理建议,提供便利、通畅的渠道,特发布此贴,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参与。
    来安是我家,建设靠大家!
    参与方式:
    1、来安论坛跟发贴或登陆新来安建设网(http://www.xlajs.com/ )“沟通互动”栏目留言。
    2、电话联系或发送电子邮件至来安县城市建设指挥部办公室(Tell:0550-5618805,Email:1376793273@qq.com )。


                                                                      来安县城市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2011年8月8日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8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8-9 08: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来安发展,提升生活质量,体现和谐来安,重在参与。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31

组织活动:3

签到天数: 82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8-9 09:34:3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积极参与,共同监督,为新来安建设出力,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想法,共同打造来安城市建设新面貌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7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8-9 10:0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占个位置再看看..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4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8-9 13: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邓小平同志说过:“我是人民的儿子······”。可以不用官腔发帖子吗?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8-9 15:25: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新来安建设出力,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想法,共同打造来安城市建设新面貌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5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8-9 16: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还是来安,没有什么新旧之分(解放前叫旧来安,解放后就应该叫新来安),关键看发展的速度是快还是慢。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1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8-10 08:05:18 | 显示全部楼层
假货,我在来安建设网上提问怎么被删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1-8-10 09:54:49 | 显示全部楼层
10楼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来安城市建设的参与和支持。新来安建设网互动栏目程序为:网友先将信息提交至网站后台,后台管理员再将您信息反映的问题联系相关部门给予解答,最后再提交至网站前台,网友才能看到贴文。您的贴文如在新来安建设网提交成功,我们将及时运转,给您满意的答复。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9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8-10 20:07:3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来安能不能也发展呀.毕竟大多数来安人民还居住在老县城呀,都是新来安的发展就没有老县城的建设了,反应几个问题能否建设指挥部的领导抓紧落实;
   1 能否将停车场尽快转移到外环上.把影响城市市容的地方改造一下.
   2 二里桥的拆迁垃圾堆放在道路边上实在不雅,
   3 东门的道路现在已经大洞套小洞了,交通部门是否先修补一下
  也许还有其他需要改造的,一步一步来,关系到民生和市容面貌的还是希望尽早落实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