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安徽来安一土地所管理员15次受贿获刑5年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2]偶尔看看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1-8-18 08:37: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法院网讯近日,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受贿案,一审判决土地所管理员被告人厉兆龙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二万元;对被告人厉兆龙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厉兆龙在任来安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半塔土地所管理员期间,利用巡查建设用地和土地房产登记、发证工作的职务便利,十五次非法收受他人钱财人民币55100元和豪爵爵士电瓶车一辆,为他人谋取利益。
法院认为:被告人厉兆龙身为国家工作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500元和非法收受他人钱财人民币54600元和豪爵爵士牌电动车一辆,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主动交待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依法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积极退赃,可酌定从轻处罚,故作如上判决。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来安论坛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24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1-8-18 08:5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强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06 天

连续签到: 16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8-18 08:5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年前就认识此人  早就估计他要出事  太爱占小便宜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8-18 09: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处分这样的人是必要的,但与另外一些人比起来的话,就让人感觉政策是对人不对事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8-18 09:28:34 | 显示全部楼层
5万与千万相比微不足道!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8-18 11:49: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次天晴医疗反应的人现在什么情况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1-8-18 12:35:05 | 显示全部楼层
五万多块钱,不多!小鱼小鱼!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224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8-18 13:4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心情很复杂  是法律和正义的胜利?  还是悲哀?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8-18 14: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尼玛,你怎么不注意一点的呢?你看人家隐藏的多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YJY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390 天

连续签到: 5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1-8-18 16:04:04 | 显示全部楼层
和张**比是重多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