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若有所思 - 

[本地资讯] 来安县医院与家宁医院的区别!!感谢县防疫站那位女医生的指点!!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6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8-25 08:5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各执一词,不知道相信谁。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1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8-25 08:55: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发表意见,飘过,飘过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8-25 10:24: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且不说李主任的医术
就那医德够好的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0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8-25 16:35: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李文卫医生确实很不错的,我儿子以前肺炎就是他好的,{:soso_e179:}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9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8-25 18:26:56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60:}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9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8-25 20:2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心轻如云


    你懂的!嘿嘿••••••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7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1-8-25 21:48:2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楼上的诸位?不管你们有县医院。或是家宁医院的
一开始楼主是在赞扬李文卫主任的医术和医德。这方面是得到共识的 。
不应该拿这个话题理由,两个医院相互喷吐沫吧
一个医生不能代表一个医院!
一个医院也不能代表一个医生!医生的职业是很辛苦的 。请不懂医的人们不要轻易下结论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7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8-26 10:3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县医院没去过  不发表言论,家宁医院李医生确实不错,态度和蔼,医德高尚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1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8-26 10:40:02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都不必说,时间长了自然知道谁好谁坏了...大家心里都有数!呵呵...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0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8-26 15:49:36 | 显示全部楼层
职业道德的大比拼。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