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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规划展览馆布展图片征集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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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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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4 17:26: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县规划展览馆布展图片征集补充公告

经研究决定,对来安县规划馆布展图片征集时间进行延长,同时对征集图片进行评选,被征集图片一旦采用将给予一定经济奖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投稿参与。
    一、延长征集时间
    本次图片征集延长时间,从2011年8月25至2011年9月15日结束。
    二、图片内容
    1.领导关怀主题。建国以来,老一辈革命家莅临视察来安的照片。改革开放以来,中央领导人、省党政主要领导莅临视察来安的照片。
    2.山水来安主题。反映来安秀美山水、生态环境、深厚的文化底蕴、独特的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人们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的照片。
    3.城市印象主题。反映来安县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的巨大变化,重点是展现2006年以来的重点城市建设精品工程和相关的城建设施工程,反映来安城市风貌的老照片,反映城市建设新旧对比的照片。
    三、有关要求和说明
    1、胶片、数码相机拍摄作品均可投稿,黑白、彩色照片不限,数量不限。选送照片同时提供电子文件,欢迎TIFF格式存储。
2、图片必须注明标题、拍摄地点、时间和简单的文字说明。
3、图片要求真实,不接受有悖照片真实的合成照片或电脑技术修改制作的照片。
4、规划局将组织有关部门负责对征集的图片进行评审。作品一经采用将给予100元的经济补偿,对有特别意义、特别珍贵的照片将给予200元的补偿,补偿后照片所有权将不再归个人所有。
5、应征作者将作品送来安县规划局,也可以通过网上电子投稿,注明“县规划展示馆布展征集图片”字样。
联系人:李君健
     联系电话:5635760、13965636155
     邮箱:28754052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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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1-8-24 17:35:29 | 显示全部楼层
也太黑了一两百元就要买断照片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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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8-24 17:45: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征集活动还是要支持的,被征集的作品价值不是用金钱来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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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8-24 17:5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没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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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8-24 21:4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绝对地支持{: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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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4 21:5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潘攀


    真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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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4 21:55:56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回复 3# 轻风


    站着说话不腰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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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8-25 08:37:59 | 显示全部楼层
真黑,完全可以以借用或者租用形式展出,现在出点钱就想买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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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5 20:3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在搜集整理中!支持政府工作是光荣的事情,何况还有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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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1-8-25 20:3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发要饭的!!{:soso_e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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