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正德 - 

[其它] 卖瓜女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11-9 11:26:54 | 显示全部楼层
先生,高人也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2-11-9 13:4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眼 发表于 2012-11-9 11:26
先生,高人也

惭愧,只有一米六七..........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 天

连续签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11-15 22:46:44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13:}{:soso_e128:不会吧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9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11-15 23:58:11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11-21 09:34:01 | 显示全部楼层
爱简单,简单爱。有时候爱很直接。。。。。。。。。。。


但愿再不是被人骗去割肾卖钱的哦{:soso_e117:}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7-6-28 16:0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空夕阳 发表于 2011-9-30 01:14
怎样的世道?怎样的人?又是怎样的爱情????

【山东移民文化】
            卖瓜女
         文/长山正德
      卖瓜女者,不知何所姓氏,随父卖瓜至宁,因车故障,父停耕田机于道旁维修。少倾,有一翩翩少年骑摩托飞驰而至,急刹停之,注视卖瓜女片刻,其情脉脉,女亦娇羞扭捏,低头垂目,不敢正视。少年忽言:吾爱汝极,随吾去否?女不假思索,跨车与少年疾驰而去......其父闻之起望,顿足疾呼,然二人已绝尘去远矣......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7-6-28 16:43:28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德 发表于 2017-6-28 16:02
【山东移民文化】
            卖瓜女
         文/长山正德
      卖瓜女者,不知何所姓氏,随父卖瓜 ...

一剪钟情,逐丢其父;白马王子,绝尘而去……所谓女大不由娘,儿大不由爷{:mocs_15:}{:mocs_15:}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7-6-28 17:39:4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石匠 发表于 2017-6-28 16:43
一剪钟情,逐丢其父;白马王子,绝尘而去……所谓女大不由娘,儿大不由爷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7-6-30 09:58:11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4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3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7-7-1 05:30:47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弃父傻女,早晚报应!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