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焦点话题] 重要新闻:安徽卫视公共频道今天晚上9.45分将报道采访来安论坛等人士新闻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2]偶尔看看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1-10-3 20:38: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安徽卫视公共频道消息称,今天晚上9点45分将在该频道播放就来安县领导干部通信联络方式在主要网络媒体公布一事的新闻,届时网友可以看到来安论坛站长和几位网友接受安徽卫视公共频道记者的采访报道。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0-3 20:46:34 | 显示全部楼层
都去篝火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6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10-3 20:4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论坛的大事,请网友多多关注,届时收看哦。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2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10-3 20:48: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看看,为什么不采访我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10-3 21: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到时间看看。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89 天

连续签到: 2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10-3 21: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单位边上班边看。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10-3 21:4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白雾 于 2011-10-3 21:55 编辑

正在放。。。。。。
反应的事故好事
金书记、老大也上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89 天

连续签到: 2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10-3 22:05:1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了,论坛出名了。支持一下。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24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1-10-4 06:3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惜俺那时还没到家。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4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10-4 08:3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有点用。。。。。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