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风景 - 

[视频]秋日山水醉我心~10.23东寺港环湖穿越合辑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98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0-26 21:24:49 | 显示全部楼层
畅游东寺港,众口赞风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0

组织活动:7

签到天数: 5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6 22: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坐沙发上看,软呼。先坐倒再看,要不然沙发会没了的。
纸戒指 发表于 2011-10-26 11:02



    呵呵,看视频虽然解馋,但还是没有现场感觉好,下次跟上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0

组织活动:7

签到天数: 5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6 22: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畅游东寺港,众口赞风景!
江东浪 发表于 2011-10-26 21:24



    有幸和江老师同行~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0

组织活动:7

签到天数: 5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6 22: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哇色···········太有柴了
毛丫 发表于 2011-10-26 11:09



    晕,你不会要点火吧~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0

组织活动:7

签到天数: 5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6 22: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视频是风景为论坛做的做好的一次。最后要把红袖添香上赞美描述东寺港的诗句加上就好了


      天降 ...
来安草民 发表于 2011-10-26 12:42



    呵呵,下次一定上,草民兄什么时候有空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0

组织活动:7

签到天数: 5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6 22: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看团团全神贯注的~
黑色丨幽默丶 发表于 2011-10-26 11:57



    那是~那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0

组织活动:7

签到天数: 5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6 22: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精心打造,精品视频;难忘风景,难忘穿行。
海棠无香 发表于 2011-10-26 12:43



    呵呵,好一句“轻风若有情,海棠岂无香”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0

组织活动:7

签到天数: 5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6 22: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风景


    我看风景看的累,风景更辛苦。
正德 发表于 2011-10-26 20:36



    有正德兄的好诗相伴,辛苦也有韵味~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10-27 07:35: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 风景


    我们收购又追加一个仓,近期可能没时间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1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0-27 08:33:34 | 显示全部楼层
赞.......................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