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本地资讯] 【独家报道】桥断之后(图片及视频)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41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8]以坛为家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1-11-6 21:33: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下午5时左右,笔者接到网友电话反映河东大桥施工方把通往河东村的一条必经之路挖断,断了村民出行之路,严重影响了村民的正常生活。随后便与论坛两位热心网友赶赴现场。
5.jpg
      现场的提示牌和简易的围栏
1.jpg
      焦急等待回家的村民
3.jpg

      路断无奈只能相望
4.jpg
       连日阴雨水流湍急
2.jpg
        向施工方了解情况
        经了解,由于近日阴雨再加上施工方清理河道使得路桥部分损毁,出现安全隐患,施工方在此基础上将其挖断。但事前未能与村民进行沟通及事后处理措施没能及时到位,导致矛盾激化。在与施工方沟通时得到保证,其在今晚9点前搭出临时便桥保证人能通行,在明晚前保证道路恢复,人车通行无阻。
        在离开时,搭建便桥的材料已陆续运到。据网友说,现在便桥已搭建完成,行人可勉强通行。

        还望施工方能尽快解决,学生和菜农们十分需要畅通的道路。

        在来安还有很多类似这样的危桥,希望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能够重视,加强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避免再次出现类似事件。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7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11-6 21:3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团团的及时报道。现在临时便桥已经搭好。面临一个问题学生骑车无法通行,施工方已经答应明天下午两点前人车通行。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72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1-6 22:05:11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将关心民生做到细微。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6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11-6 22: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团团辛苦,继续关注。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1-11-6 22:57:36 | 显示全部楼层
民生问题,政府要重视了,来安论坛真给力,第一时间报道图片和视频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5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11-6 23: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团团辛苦,继续关注。~~~~~~~~~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72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1-6 23:5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最新情况?{:soso_e182:}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24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1-11-7 07:2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论坛真给力,团团辛苦。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4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11-7 07:3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论坛报道及时,关注民生,是我们最有力的交流和监督平台,真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

组织活动:4

签到天数: 18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11-7 07:4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团团辛苦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