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焦点话题] 关注青龙街之十四——开始铺设沥青路面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98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9]以坛为家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1-11-16 20:36: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江东浪 于 2011-11-17 09:05 编辑

   今天晚上,路政施工人员正在加班加点地为青龙街铺设6公分厚度的沥青路面。相信过不了多久,一条平坦舒适的青龙街将会展现在来城市民面前。
沥1_眸目压缩.jpg

沥2.5_眸目压缩.jpg

沥2_眸目压缩.jpg

沥3_眸目压缩.jpg

沥4,5_眸目压缩.jpg

沥4_眸目压缩.jpg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31

组织活动:3

签到天数: 82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11-16 20:4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老师报道来的真及时,明天就可以看到青龙街新的面貌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1-16 20:5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几乎就是现场直播........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6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11-16 20:5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老师辛苦!看来十字街的破损之处也要补好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98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6 21:0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老师报道来的真及时,明天就可以看到青龙街新的面貌了
轻风 发表于 2011-11-16 20:40



    谢谢你第一时间赐评。问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98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6 21: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几乎就是现场直播........
正德 发表于 2011-11-16 20:54



    老友的点评也很及时。谢谢!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98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6 21:3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老师辛苦!看来十字街的破损之处也要补好了。
海棠无香 发表于 2011-11-16 20:55



    对此我倒不知结果如何。望见谅!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33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11-16 21:34:08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青龙街有白虎街那么漂亮!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0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11-16 21:45: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青龙街值班这么多天,终于看到希望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11-16 21:58:5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通信网络发达了,今后的视频网络直播都应该是小菜一碟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