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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议《强拆违建造成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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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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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9 09:3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城管执法大队在城河队强拆违建时,有城河队居民手指被打断,也有城管队员在此冲突过程中受伤。据说是执法时,此户居民并未允许队员进入私家院内,城管队员强行越墙而人而造成人员冲突。想问问到底是谁在制造矛盾??????”
    如果城管执法需要居民的同意,估计一户违建也无法拆除。
    其实大家对城管执法还是有偏见的。拿公安执法来说,如果他们抓一个犯罪嫌疑人,如果他躲在家里,家人能阻止公安抓人吗?当然能阻止,只是后面还有个名词,包庇罪在等着他们的家人。
回过头再说拆违建,为什么需要家主同意呢?如果问一百个人,会有二百个人不同意。
其实城管和百姓之间的问题,是法律设置的不健全,造成的不必要的矛盾。其实践踏法律,在中国也算是普片现象。我们国人还有多少人敬畏法律呢?上到达官贵人,下到贩夫走卒。上层人帮法律玩弄在股掌之间,是利益集团之间斗争有效的武器。下层人冒着坐牢的危险去以身试法。
其实城管队员和违建户都是受害者。现在违建普片开花,为的是什么呢?大部分是为了骗拆迁费,也有一部分是家庭住房实在困难需要改善居住环境,可是政府又不批,只有违建了。
早期拆迁的时候,违建大多数都给予赔偿,前有车后有辙。拆迁消息一公布,很多居民闻风而动。都希望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城管就那几十个人,有的一片都有几千户居民,只能遇到 一户拆一户。如果等居民同意了,那就是拆迁赔偿到位后才同意的。
其实城管在执法过程当中,遭遇妨碍公务是经常现象。公安机关无法对当事人作出处理,因为他们说城管程序不合法。
其实让城管不出现流血又流泪的现象,只有修改现有的法律。公安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可是城管对眼前的违建进行拆除的时候遭遇到打击报复,百姓对城管进行人体攻击。而公安机关没有比较好的办法,是因为法律可操作性差。
现在的百姓有几个不知道私自建房是违法的呢?更多的是有意而为之,正当的管理没有安全保障,而且更多的引起社会各界的非议,让城管形象很受影响。其实现在的城管都是有素质有文化的人,你们以为他们想那么干吗?可是在现有的体制下他们有什么办法呢?
请各位网友,理解城管的艰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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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1-11-29 09:36:23 | 显示全部楼层
矛盾很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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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11-29 12:3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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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1-11-29 18: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分析透彻,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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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11-29 19:4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肯定是人民的好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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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11-29 20:05:25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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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11-29 23:25:47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设置的不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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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11-30 08:26: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违建在先,那要承担主要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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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11-30 08:57:10 | 显示全部楼层
LZ的分析很透彻,也很有道理,不过当前国家法律和体制的不健全又是谁之过呢!贪赃枉法徇私舞弊何难免?再有不讲远的,就说来安的大建设拆迁问题,又有几处是有正规国土批文的?几乎全是违法拆迁这又谁之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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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1-11-30 10:53:19 | 显示全部楼层
说说是可以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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