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分
- 36
在线时间 小时
注册时间2011-10-18
最后登录1970-1-1
参加活动:0 次 组织活动:0 次 该用户从未签到
|
发表于 2011-12-8 23: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市国土资源五城联创城市形象百日提升行动矿山企业专项整治方案
滁国土资〔2011〕331号
时间:2011/10/17 9:40:00 | 浏览:22
--------------------------------------------------------------------------------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各分局:
为迎接第四届农歌会的顺利召开,充分展示滁城崭新的城市形象,深入推进“五城联创”工作,根据韩书记的批示精神和市文明委《关于印发〈五城联创城市形象百日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滁文明委〔2011〕11号)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迎接第四届中国农民歌会在滁举办为契机,以“五城联创城市形象百日提升行动”为抓手,认真开展矿山企业生产环境综合整治,改善生态环境,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
二、工作目标
1、通过百日提升活动,使矿政规范化管理的机制更加高效运转,更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的执行力。
2、通过百日提升活动,使全市采石企业规范和文明生产,经营生产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科室负责同志参与的五城联创百日提升行动矿山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落实。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查找整改问题阶段(10月1日—10月21日)
细化方案,召开动员会,查找存在的问题,到农歌会举办前,掀起新的高潮,确保创建工作落实。
第二阶段:巩固提高成果阶段(10月22日—12月20日)
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五城联创”百日行动,总结前期工作成果,巩固提高,长期保持。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工作阶段(12月21日—12月31日)
通过总结验收实现工作的常态化管理。
五、工作内容
1、矿石外运车辆不合格、无覆盖、超载的;
2、违反爆破安全规程使用火工品的;
3、采石加工场区环境恶劣的;
4、采石加工生产无除尘、防噪设备或不符合要求的;
5、生产场区不符合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要求的。
六、工作措施
(一)采石企业整治措施
在百日提升行动期间各采石企业应当以整治为主、生产为辅,企业要建立建全有序的安全生产台帐和运输矿石车辆进出台帐,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不得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二)县级国土部门整治措施
1、管理措施
各县级国土资源局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要加强对违法采矿的查处,大力宣传违法采矿的危害性,鼓励群众举报违法采矿行为。
2、检查措施
各县级国土资源局要每日进行动态检查,成立琅琊、南谯、全椒、来安四个督查组,对辖区矿山全面督查。自九月二十三日起,每日将巡查情况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3、处罚措施
在百日提升行动期间如果有企业违反规定的,将会同公安部门暂停火工品供应;对企业记诚信不良记录,矿权年检不予通过;情节严重的将给予注销矿权的处罚。
(三)市级国土部门整治措施
市局将各地检查情况汇总后报市整治办,并将会同安监、环保、公安等部门随机抽查。对矿山企业在百日提升行动期间符合整治要求、环境优良的,市局将给予通报表彰,并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积极扶持企业做大做强。
附件:1、市国土局五城联创百日提升行动矿山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矿山企业责任落实表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抄:市文明办,市“三车办”,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行政执法局
附件1:
五城联创百日提升行动
矿山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完成,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市国土局决定成立五城联创百日提升行动矿山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许光友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陈贵伦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杭 星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胡奋春 市国土资源局科长
孙忠民 市国土资源局副科长
胡玉成 市区国土分局副局长
张家之 南谯国土分局副局长
荚树茂 全椒县国土局副局长
刘 峰 来安县国土局副主任科员
童 彬 市国土资源局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资源科,负责工作落实。童彬同志为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3067735,手机:1890050731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