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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 关于来安国土矿产对于盱来采石场责令停产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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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13:5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非常感谢来安国土矿产的关注与回复!
但据我最近观察该采石场仍继续开采!
贵局所说已责令其停产,并告知在新证未领取之前,不得有任何开采行为。
如贵局已履行告知,但该厂仍一意孤行,继续开采,希望贵局能采取强制措施!
我等民众将就其,粉尘污染、影响交通等问题继续向相关部门反映,并在适当时间向媒体反映。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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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1-12-4 17:57:08 | 显示全部楼层
快了,快了,冬至不过年里会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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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12-4 20:55:15 | 显示全部楼层
年关要用钱滴,明年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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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23:41:17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反映,一个天长的猫子来来安祸害。我们也到天长去开化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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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5 19:25:04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大家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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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21:4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又一山


    {: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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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23:5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来安县国土矿产局回复黄郢采石厂几点质疑?


首先感谢来安县国土矿产局能够在第一时间回复黄郢采石厂的相关事宜。现有如下几方面质疑?


一:国土矿产局已知该采石厂上半年都已超范围开采,下半年采石厂开采为什么没有人来阻止该采石厂开采,并没有处罚下半年所超范围开采。还有该采石厂企业主明知自己超范围开采,为什么还要开采?


二:现该采石厂白天不开采,晚上偷着开采,请问该采石厂既到期又超范围开采,你们又将如何进行处罚。希望有关部门按照矿产资源法和刑法进行依法严格处罚。

根据数字算出该采石厂每亩能够开采出一万多吨的石子,价值三四十万左右。


例如:一立方玄武石约2.7吨计算,一亩=666.7平方米,该采石厂开采平均深度约7米,按现30元/吨价格计算。

666.7平方米×7米=4666.9立方米

2.7吨×4666.9立方米=12600.63吨

30元/吨×12600.63吨=37801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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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23: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市国土资源五城联创城市形象百日提升行动矿山企业专项整治方案




滁国土资〔2011〕331号




时间:2011/10/17 9:40:00 |   浏览:22




--------------------------------------------------------------------------------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各分局:

为迎接第四届农歌会的顺利召开,充分展示滁城崭新的城市形象,深入推进“五城联创”工作,根据韩书记的批示精神和市文明委《关于印发〈五城联创城市形象百日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滁文明委〔2011〕11号)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迎接第四届中国农民歌会在滁举办为契机,以“五城联创城市形象百日提升行动”为抓手,认真开展矿山企业生产环境综合整治,改善生态环境,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



    二、工作目标

1、通过百日提升活动,使矿政规范化管理的机制更加高效运转,更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的执行力。

2、通过百日提升活动,使全市采石企业规范和文明生产,经营生产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科室负责同志参与的五城联创百日提升行动矿山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落实。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查找整改问题阶段(10月1日—10月21日)

细化方案,召开动员会,查找存在的问题,到农歌会举办前,掀起新的高潮,确保创建工作落实。

    第二阶段:巩固提高成果阶段(10月22日—12月20日)

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五城联创”百日行动,总结前期工作成果,巩固提高,长期保持。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工作阶段(12月21日—12月31日)

通过总结验收实现工作的常态化管理。

    五、工作内容

1、矿石外运车辆不合格、无覆盖、超载的;

2、违反爆破安全规程使用火工品的;

3、采石加工场区环境恶劣的;

4、采石加工生产无除尘、防噪设备或不符合要求的;

5、生产场区不符合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要求的。

    六、工作措施

(一)采石企业整治措施

在百日提升行动期间各采石企业应当以整治为主、生产为辅,企业要建立建全有序的安全生产台帐和运输矿石车辆进出台帐,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不得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二)县级国土部门整治措施

1、管理措施

各县级国土资源局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要加强对违法采矿的查处,大力宣传违法采矿的危害性,鼓励群众举报违法采矿行为。

2、检查措施

各县级国土资源局要每日进行动态检查,成立琅琊、南谯、全椒、来安四个督查组,对辖区矿山全面督查。自九月二十三日起,每日将巡查情况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3、处罚措施

在百日提升行动期间如果有企业违反规定的,将会同公安部门暂停火工品供应;对企业记诚信不良记录,矿权年检不予通过;情节严重的将给予注销矿权的处罚。



(三)市级国土部门整治措施

市局将各地检查情况汇总后报市整治办,并将会同安监、环保、公安等部门随机抽查。对矿山企业在百日提升行动期间符合整治要求、环境优良的,市局将给予通报表彰,并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积极扶持企业做大做强。



附件:1、市国土局五城联创百日提升行动矿山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矿山企业责任落实表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抄:市文明办,市“三车办”,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行政执法局

附件1:



五城联创百日提升行动

矿山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完成,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市国土局决定成立五城联创百日提升行动矿山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许光友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陈贵伦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杭  星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胡奋春  市国土资源局科长

        孙忠民  市国土资源局副科长        

        胡玉成  市区国土分局副局长

        张家之  南谯国土分局副局长

        荚树茂  全椒县国土局副局长

        刘  峰  来安县国土局副主任科员

        童  彬  市国土资源局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资源科,负责工作落实。童彬同志为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3067735,手机:18900507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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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五城联创城市形象百日提升行动矿山企业专项整治方案




滁国土资〔2011〕331号




时间:2011/10/17 9:40:00 |   浏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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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各分局:

为迎接第四届农歌会的顺利召开,充分展示滁城崭新的城市形象,深入推进“五城联创”工作,根据韩书记的批示精神和市文明委《关于印发〈五城联创城市形象百日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滁文明委〔2011〕11号)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迎接第四届中国农民歌会在滁举办为契机,以“五城联创城市形象百日提升行动”为抓手,认真开展矿山企业生产环境综合整治,改善生态环境,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



    二、工作目标

1、通过百日提升活动,使矿政规范化管理的机制更加高效运转,更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的执行力。

2、通过百日提升活动,使全市采石企业规范和文明生产,经营生产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科室负责同志参与的五城联创百日提升行动矿山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落实。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查找整改问题阶段(10月1日—10月21日)

细化方案,召开动员会,查找存在的问题,到农歌会举办前,掀起新的高潮,确保创建工作落实。

    第二阶段:巩固提高成果阶段(10月22日—12月20日)

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五城联创”百日行动,总结前期工作成果,巩固提高,长期保持。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工作阶段(12月21日—12月31日)

通过总结验收实现工作的常态化管理。

    五、工作内容

1、矿石外运车辆不合格、无覆盖、超载的;

2、违反爆破安全规程使用火工品的;

3、采石加工场区环境恶劣的;

4、采石加工生产无除尘、防噪设备或不符合要求的;

5、生产场区不符合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要求的。

    六、工作措施

(一)采石企业整治措施

在百日提升行动期间各采石企业应当以整治为主、生产为辅,企业要建立建全有序的安全生产台帐和运输矿石车辆进出台帐,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不得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二)县级国土部门整治措施

1、管理措施

各县级国土资源局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要加强对违法采矿的查处,大力宣传违法采矿的危害性,鼓励群众举报违法采矿行为。

2、检查措施

各县级国土资源局要每日进行动态检查,成立琅琊、南谯、全椒、来安四个督查组,对辖区矿山全面督查。自九月二十三日起,每日将巡查情况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3、处罚措施

在百日提升行动期间如果有企业违反规定的,将会同公安部门暂停火工品供应;对企业记诚信不良记录,矿权年检不予通过;情节严重的将给予注销矿权的处罚。



(三)市级国土部门整治措施

市局将各地检查情况汇总后报市整治办,并将会同安监、环保、公安等部门随机抽查。对矿山企业在百日提升行动期间符合整治要求、环境优良的,市局将给予通报表彰,并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积极扶持企业做大做强。



附件:1、市国土局五城联创百日提升行动矿山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矿山企业责任落实表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抄:市文明办,市“三车办”,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行政执法局

附件1:



五城联创百日提升行动

矿山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完成,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市国土局决定成立五城联创百日提升行动矿山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许光友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陈贵伦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杭  星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胡奋春  市国土资源局科长

        孙忠民  市国土资源局副科长        

        胡玉成  市区国土分局副局长

        张家之  南谯国土分局副局长

        荚树茂  全椒县国土局副局长

        刘  峰  来安县国土局副主任科员

        童  彬  市国土资源局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资源科,负责工作落实。童彬同志为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3067735,手机:18900507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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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1 17:2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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