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江东浪 - 

[本地资讯] 来安县“渡改桥”、“渡口改造”工程巡礼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98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1-12-5 10:44:38 | 显示全部楼层
多为老百姓办实事!
海波 发表于 2011-12-5 10:22



    {:soso_e181:}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98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1-12-5 11: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百姓说好才是真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2-5 11: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孙猴子 于 2011-12-5 11:22 编辑

叶郢渡口在张堡那里,自古来安经过武集枣林、老新集、程集通达浦口的商路上,张堡就是重要的节点,现在应该在那里建造一座像模像样的大桥,汊河开发区和南京高新区的新通道,仅有小桥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98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1-12-5 11:2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叶郢渡口在张堡那里,自古来安经过武集枣林、老新集、程集通达浦口的商路上,张堡就是重要的节点,现在应该 ...
孙猴子 发表于 2011-12-5 11:16



    你的点评很有见地。问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98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1-12-5 11:3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叶郢渡口在张堡那里,自古来安经过武集枣林、老新集、程集通达浦口的商路上,张堡就是重要的节点,现在应该 ...
孙猴子 发表于 2011-12-5 11:16



    那个渡口是全县唯一可以载车轮渡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4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12-5 17:45: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几张照片主人公好像喝高了,脸红脖子粗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12-5 19:0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老师的图片很给力!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98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1-12-5 19:4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几张照片主人公好像喝高了,脸红脖子粗的!
爱家居生活 发表于 2011-12-5 17:45



    你冤枉他们了,那时还未吃午饭呢。哈哈!问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98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1-12-5 19:5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老师的图片很给力!
义之不惑 发表于 2011-12-5 19:06



    谢谢你的支持。问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12-5 19:51:0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老樊同志热情很高!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