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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绿野仙踪 - 

[停电信息] 看!这些树又要被运往外地!(林业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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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2-6 11:28: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叫靠山吃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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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2-6 13:4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发这个有用吗,你爸是李刚吗,你是有钱还是有势啊,你如果什么都没有就别发,这叫破坏共产主义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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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12-6 20:47: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应该是林业部门的不作为,这些图片是证据,在讲法治国家是可以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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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1-12-6 21:41: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一点钱,都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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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12-6 22:5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山野都在颤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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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2-7 08: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9楼厉害啊!来安的树不外卖干什么呀?我们的树多着呢?害了子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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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12-7 15:3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好,你拍的这张照片,我也见到了,这并非长山林场所为。而是张山乡村民吴永田委托村民姜志涛在东山林村民金宝家买桑树4棵,国槐2棵,其胸径分别在20----25㎝粗。经调查此6棵树均是金宝家前屋后和承包地栽植的,村民家前屋后的树木有权自行买卖,而且这是山区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我想谈谈个人的看法:我个人曾经调查过,国有林场所采伐的林木都是经过省林业厅批准的,无任何乱砍乱伐行为,而且林木是再生资源,林场进行一些低效林的改造属于正常生产经营范围,而且林场越采越绿,越采越优,越采越多,走上长山,举目远眺,万亩林海郁郁葱葱呈现在我们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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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12-8 08:4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绿野仙踪


   

感谢网友绿野仙踪积极参与到保护我县森林资源的行动中来!我们对滥砍滥伐大树并偷运出县的行为也无比痛心,对此我们也绝不手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也请广大网友在发现滥砍滥伐、偷运大树等行为时及时与我单位联系,举报电话:5613319。

根据网友绿野仙踪所反映的情况,经核实,2011年12月4日下午,张山乡村民吴永田委托村民姜志涛在东山村民金宝家购买桑树4棵、国槐2棵,其胸径分别在20—25,此6棵树均是金宝家前屋后和承包地栽植的,属个人所有,根据《森林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如今国有林场已很少砍伐林木,仅限于对一些低效林份进行更新改造,而且更新改造时是需要省林业厅批准的,近期省林业厅对我县下发了《安徽省重点公益林采伐审核通知书》(林资采核2011107号),如有疑问,来人、来电均可,谢谢!


来安县林业局

                                        201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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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2011-12-8 11:04:2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林业部门的认真核实!希望林业部门进一步履行职责,加大检查和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刹住盗伐及乱砍乱伐行为,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青山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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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2-9 11:44:4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办法,
应该手续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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