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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来安县一女子轻生获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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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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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9 21:53: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2月9日中午12时,来安县张山乡一女子丁某,坐在水利局办公楼阳台窗台上,意欲跳楼。获悉情况后,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部门领导在第一时间赶赴到场,现场指挥救护工作,并安排救护措施迅速到位。10分钟时间,县消防部门已搭起充气气垫。同时该乡领导及丁某亲友到现场展开劝说工作,公安、交警、医疗等部门工作人员也赶到现场全力配合做好劝救工作。下午1时40分,丁某成功获救。

据悉,丁某是因其兄由于房屋纠纷喝药,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精神受到刺激,思想波动较大,一时想不开而欲轻生的。

目前,丁某已得到妥善救护。县委、县政府要求所在乡镇要进一步做好丁某的思想工作,继续协调帮扶工作,积极引导按司法等途径解决问题。事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约12时许,该女子欲在一办公楼走道窗台上轻生的现场.

约12时许,该女子欲在一办公楼走道窗台上轻生的现场.jpg

消防部门迅速搭起充气垫

消防部门迅速搭起充气垫.jpg

下午1时40分成功解救

下午1时40分成功解救.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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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12-9 22:04: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开始还以为怎么回事呢!!一直没看到有人轻身,我以为是白云彩虹气球飞到对面放上呢,还在想这有什么好看的,后来下午才听说是有人要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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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1-12-9 22: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生命宝贵!人,不仅属于自己,更属于爱人,家庭,朋友和社会!好好活着。丁妹啊,想一想你小老乡罗金莲,虽然家徒四壁,身患疾病,但是笑对生活。小罗才是你学习的榜样。一句话,好人有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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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12-9 22:29:40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县委、政府处置迅速得当!感觉近年来有些与政府根本不搭GA的的车祸等民事纠纷都好到政府大门前堵堵闹闹,也不管什么里子面子。支持通过正当合法途径方式反映合理诉求或维权,反对那些无理取闹或试图以过激行为实现不合理要求及目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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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12-9 22:34:41 | 显示全部楼层
生命宝贵!人,不仅属于自己,更属于爱人,家庭,朋友和社会!好好活着。丁妹啊,想一想你小老乡罗金莲,虽 ...
雍炀 发表于 2011-12-9 22:09



    虽然不知道这位网友是谁,但感觉到你的正义和爱心。愿更多的人像你一样有良知、有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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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12-9 22:4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处置迅速,而且能够很快的将事实公布,免除了广大市民的胡乱猜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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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12-9 22:4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是这个原因啊,这个年轻女子有问题慢慢商量,何必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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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2-9 23:02: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举得政府领导是不是应该放下姿态听听跳楼者的心声!不到绝路为什么拿自己的性命去试探政府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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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2-10 13:2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什么原因不想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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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12-10 14: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啊!!!!!!!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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