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本地资讯] 县委书记、县人大主任金维加讲话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35 天

连续签到: 3 天

[LV.9]以坛为家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1-12-17 13:02: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县委书记、县人大主任金维加讲话 DSCF6633.jpg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你喜欢看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12-17 15:24:04 | 显示全部楼层
金书记说什么的呢?
讲话我也天天讲,就是没人来照像。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07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12-17 15:36: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的银行越多越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72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2-17 15:3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冰岛


    有时照相过多也烦人哪!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2-17 17:03:4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次看到坑爹的县长,把来安搞的半死不活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2-17 17:30:58 | 显示全部楼层
讲什么了,也不说,马屁精。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2-17 21:5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搞的一笔吊遭。拆迁了,领导说话都自己抽自己嘴。非要到多死几个人才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2-17 22: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搞的一笔吊遭。拆迁了,领导说话都自己抽自己嘴。搞的人心慌慌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24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1-12-18 06: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一下。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4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5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12-18 09: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在说什么?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