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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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木子李 - 

论坛办公室里接待报名的这姑娘是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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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1-9 18: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洒家一个都不认识。哪天去视察一下工作,挨个接见认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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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1-10 15:4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的姑娘就是有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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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1-10 16:56:27 | 显示全部楼层
吉娃娃可以当论坛的形象大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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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10 19:4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灰色回忆 于 2012-1-10 19:50 编辑

和别人视屏时候没经过别人允许就拍照就是不对的,又没经过别人同意擅自发照片到论坛上也是对别人的一种不尊重,(哪怕是善意的,但是做法是不对的),大家在上网的同时也要提高自身素质和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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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楼主| 发表于 2012-1-10 21:4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4# 灰色回忆


    谢谢楼上善意的提醒
其实是和大家开个玩笑,我是经过她同意的,我们是认识好几年的朋友了,就是想给她曝曝光,提升一下知名度嘛,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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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1-10 22:25:0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滴,是滴,木子李木有恶意哦~可不要怪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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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楼主| 发表于 2012-1-10 22:33:0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是越描越黑,你看你现在知名度这么高,什么时候请吃个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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