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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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天马行空 - 

[我要求助] 高手指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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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2012-1-10 11:4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 潘攀


    谢谢指点,这个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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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2012-1-10 11:42:22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83:}
临近 发表于 2012-1-10 11:00



    {:soso_e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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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1-10 18:45:23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00:}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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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1-10 22:5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iujian 于 2012-1-10 23:03 编辑

个人觉得,虽然泡论坛很大程度上是娱乐成分居多,但论坛本身也应该有一定的准则和可持续性以及严肃性,随便更改ID称谓将不利于直观反映ID所有者的长期动态表现及其思维轨迹。不利于论坛的整体特色的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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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11 06:38:15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好了再改、像我在论坛混了一年多了,改了个网名又得从头开始了!{:soso_e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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