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海棠无香 - 

[焦点话题] 论坛网友盛大聚会前夜的探营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12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6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2-1-14 19:5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预祝聚会圆满成功
水煮鱼 发表于 2012-1-14 19:18



    谢谢!到时点个水煮鱼庆贺啊!{:soso_e113:}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72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1-14 19:5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啊哦,可惜没空去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6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2-1-14 19:53:44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的礼物是要花钱买的?还是免费发放的哈?或者,是谁的贡献大,就作为奖品,颁发给谁?报名费的多少啊?
听别人说的 发表于 2012-1-14 19:27



    谢谢关注!建议你参加明天的聚会,这样,你的一切疑虑就都解开啦。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1-14 19: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志们,你们辛苦了,虽然我在学校监考不能到现场凑热闹,我祝愿大会成功。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6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2-1-14 19: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祝七周年快乐,聚会成功,大家开心{:soso_e142:}
东篱闻菊 发表于 2012-1-14 19:32



    谢谢你的一直关注和支持,祝网友聚会开心!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6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2-1-14 19:55:58 | 显示全部楼层
预祝聚会圆满成功
梁实 发表于 2012-1-14 19:38



    谢谢支持,祝你快乐!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6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2-1-14 19:5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老大辛苦了哦!
四海为家 发表于 2012-1-14 19:49



    谢谢支持,期待你家宝贝的精彩演出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6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2-1-14 19:5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啊哦,可惜没空去啊!
一心一境 发表于 2012-1-14 19:51



    谢谢关注,论坛届时将现场报道实时聚会盛况。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6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2-1-14 20:0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志们,你们辛苦了,虽然我在学校监考不能到现场凑热闹,我祝愿大会成功。
不雅斋先生 发表于 2012-1-14 19:54



    论坛才子“不雅斋”,聚会有你更精彩。遗憾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95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1-14 20:25:34 | 显示全部楼层
预祝论坛的聚会圆满成功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