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江东浪 - 

[焦点话题] 弘扬中华美德 元宵先敬老人——论坛网友张山敬老院纪行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131

组织活动:3

签到天数: 82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2-5 20:44:33 | 显示全部楼层
尊老,爱老,敬老,让爱心永远传递下去,让社会增添更多的温暖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224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2-5 21: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都有老人,我们也都有老的时候·····

祝福老人们安度晚年,也祝福江老师健康!江老师辛苦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4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2-5 21: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祝愿老人们都能安度晚年!我们的明天会更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2-5 21: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春来早!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2-5 22:0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愿他们,不再孤独.......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2-5 22: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老师,辛苦了……
祝愿老人们身体健康……
向献爱心的各位坛友们,致敬……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2-5 22:34: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爱的春天更明媚!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59 天

连续签到: 39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2-5 22:4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老师辛苦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8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2-5 23: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老师辛苦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24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2-6 06:53:48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老师辛苦了!2012流行语。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