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论坛公告] 来安论坛2012年版主招募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25

签到天数: 14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2-2-8 16: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花开花谢,人来人往,论坛建立7年多来,承蒙多位热心网友支持参与,出任版主,为论坛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现在,他(她)们有的,身影依然活跃在这片虚拟空间,有的则因为个人工作变动或者兴趣变化,不再继续担任版主。
    但不论怎样,他(她)们的表情和文字,还有他(她)们的汗水和努力都留在这里,感染到每一个来这里的朋友。
    在此谨代表论坛全体,真诚感谢每一位版主(无论是曾经的,现在的,或是将来的),感谢你们为这里付出的每一次努力,洒下的每一滴汗水。
    由于论坛发展需要,根据版主本人工作表现、其他会员反映等情况,经过论坛管理团队讨论后,版主任免工作将会不定期进行。为进一步规范论坛管理,尊重版主个人意愿,参照其论坛表现,为无法继续坚持版主工作的朋友卸去重担,既是对广大论坛网友负责,也是对当事人的爱护,同时也可以为有能力、有精力的新网友提供出任版主的的位置和机会。
    2012年来安论坛办公室欢迎各位有能力的会员积极参与论坛管理,加入论坛管理层,请仔细阅读以下要求后跟帖申请版主职务,请务必留下您的详细联系方式,论坛办公室现任管理层会议确定入选版主后,会发帖声明及电话通知您


版主职责要求:

  
       1.处理本版块日常事务,维护版块秩序,保持版面清洁,推荐优秀原创帖和及时删除违规帖
       2、把握好论坛的导向,积极发贴,开展讨论,带动会员发帖回帖,活跃论坛气氛。
      3、协调版内讨论气氛,调解版内纠纷。发展本版块核心会员。
      4、注意论坛的最新公告通知,并予以配合、实施。关注论坛热点话题,提出批评和建议,维护论坛持续稳步发展。

      5、积极、快速、有效地回答会员的提问。引导新会员自助解决常见问题的意识
      6、版主有权制订自己版块的版规。版规确立后由管理员审核后在相关板块置顶,供会员查看。
      7、版主不可随意删除会员发的不属于违规范围内的帖子,如有不便之处请联系论坛办公室。



版主基本要求:

1.申请人的注册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
2.申请人必须是自愿、义务地为论坛网友服务;
3.申请人应具有比较充足的上网时间来保证负责管理所要申请管理的版块;
4.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及修养,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5.申请人在拟申请管理版面及版面内表现良好;
6.申请人应具备一定的组织与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7.申请人自愿接受论坛管理人员及网友的监督,遵守论坛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论坛统一管理,自觉维护论坛形象,并与其他版主保持密切联系


特别说明:
    超级版主、版主,在编辑论坛会员发布的主题帖及回复贴时,请谨慎操作,编辑不能改变发帖用户表达主题的语句及含义,只可对帖中编辑错误的词语或图片做出修改,特别是在【来安万象】板块中的编辑和删除操作更需谨慎。如遇特殊情况,请联系论坛办公室后,再做操作!如发现有超版及版主出现隐瞒编辑、删除其他会员帖子的情况,一律取消操作者超版或版主头衔!版主如有特殊情况短期不能管理版块的,请在该版块发帖告知会员,并电话联系论坛办公室安排其他版主暂时帮助管理。对于没有任何交待消失15天的版主,将被视为自动辞去版主职务。

申请版主请回复本帖并填写以下内容:
申请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版块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该版版主的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的详细联系方式:________
你对你申请的版块的发展有什么想法:____________

每天可以上线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一个用户可以同时兼任多个版的版主
*版主由论坛办公室会议研究后任命

                                                                             来安论坛办公室
                                                                                         2012年2月8日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41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2-8 16: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有更多的伙伴能加入我们~
顺便招募个副团长~
哈哈~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2-8 16:33:21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29:}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6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2-8 17:02:23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版主请回复本帖并填写以下内容:
申请人姓名:    过来看看
申请版块名称:贴图摄影
申请该版版主的理由:爱好摄影,愿意为大家提供服务
申请人的详细联系方式:18955029688
你对你申请的版块的发展有什么想法:期望爱好摄影的朋友对自己所见所闻,特别是我县各方面面貌变化留下美图,用图片见证我县的发展和变化。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5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2-8 17: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报名参加副团长。哈哈哈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25

签到天数: 14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2012-2-8 17:2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过来看看


    感谢您对论坛的支持,您的申请论坛办公室已经记录,2月22日将公布2012年度来安论坛各版块版主名单。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2-8 17:59:18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13:}招斑猪有工资拿不??薪资待遇咋样~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

组织活动:4

签到天数: 18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2-8 18:48:40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姓名:    吉祥
申请版块名称:笑话灌水,健康美容
申请该版版主的理由:希望朋友们都健康漂亮,每天来论坛都开开心心的,愿为大家服务
申请人的详细联系方式:15905502589
你对你申请的版块的发展有什么想法:能够让每一个上论坛的朋友都开开心心的,健健康康的,漂漂亮亮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2-8 19: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哇,支持一下···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

组织活动:4

签到天数: 18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2-8 20:5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 天空夕阳


    我是真诚的好不好,笑话多了,朋友们自然就笑了,俗话说,笑一笑,十年少,自然就年轻,心情好。吃啥都香。身体自然好,那男人帅气,女人漂亮,就必须滴呀~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