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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逃夭灼其华是我 - 

[停电信息] 妇幼保健站某些工作人员请配戴眼镜工作(来安卫生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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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2-12 12:4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改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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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2-12 15:2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iujian 于 2012-2-12 15:25 编辑

楼主的宝宝将来若是知晓了此事,那后果将是很那个滴。{:soso_e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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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2-12 20:45: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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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13 10:28:26 | 显示全部楼层
“逃夭灼其华是我”网友:
您好:
我局于2月11日在来安论坛上看到您口述的帖子,我局非常重视,立即委派有关负责人前往保健站调查,对当天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责成保健站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
  下面,将调查及处理的情况向您作以下反馈:
  关于您宝宝出生医学证明的出生时间应填2012年2月8日2时20分,是工作人员不细心,错填为2012年2月8日20时20分,对因工作疏忽填写错误的出生医学证明,可以更换或在错误处改正后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由于当天的工作人员的工作疏忽给您带来的不便,在此向您表示歉意,您可带原出生医学证明到保健站更换一份。针对此事我们将进一步对工作人员加强批评教育,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使工作人员能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联系电话:5612517   
联系人: 郑孝智

                             来安县卫生局
                           二O一二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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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2-2-13 11: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卫生局.也感谢保健站.今天拿到了改正后的宝宝出生证明.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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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2-13 11:50:1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把证换了,感到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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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2-13 18: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向真心为民的县卫生局表示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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