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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 这样的父母官,咱老百姓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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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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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9 08:06: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水口镇大公巷54号原来人字老房现在在翻盖的楼房是违建,理由如下:
一、此房签证时说在原有住房基础上建房,咱都知道人字老房的进步最多是5——6米,而此房进步足足有10米。
二、此房签证时水口小学校长的签字是:保证教师宿舍原有围墙基础上建房。结果此房是占围墙而建。
三、此房原来属于70多岁的五保老人所有,70多岁的老人的此房应属于水口居委会集体所有,为何要建造两间三层楼房,70多岁五保老人拥有100多平方米的住房,与国家的有关住房条款相符吗?
全县人民等待有关部门能给出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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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2-21 16:53:48 | 显示全部楼层
2012.2.20帖子反应此房为违建一事,现政府答复如下:
一、此房建设前,已经履行完备各种手续;
二、帖子说到70多岁的五保老人原有的人字民房是属于水口居委会集体所有财产,是不属实的,该户原有的人字房属个人私有财产;
三、原来的人字房的山墙就是学校的围墙,现翻建的房子山墙还在原围墙上,没有超原先范围,且山墙还是该学校围墙,属性没有改变,虽进步扩大,但没有超过围墙界限。
综上几点,该房是合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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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2-22 09:5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水口父母官,70多岁的五保老人都能让他盖起三层楼房,其它地方的父母官该好好学学了,要切实为五保老人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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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2-2-23 15:4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不知道说什么好


   一、 五保(包吃,包住,包医疗,包吃,包葬)的古稀老人能盖2间3层楼房!!看来咱中国能有几人不是五保人员呢?
   二、“原来的人字房的山墙就是学校的围墙”那就应该无条件归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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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3-5 09:42:24 | 显示全部楼层
胡搅蛮缠,有够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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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2-3-8 19:5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紫色眼眸

是吗?70多岁的五保老人都盖两间三层楼房,还用你水口五保吗?是忽悠吧?看来问题更大咯,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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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3-9 09:5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甄尚新


    就是眼红,懒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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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3-9 15: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查一查是否是那个干部盖的房。我想肯定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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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3-9 15: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有可能就是水口镇在职领导干部自己盖的,或许可能用他人的名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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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2-3-12 21:3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简逸


    {:soso_e179:}经典,精确,明了,真是高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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