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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讯] 行政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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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7 15:06: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上午听说,汊河镇政府21日在相官拆除违建,在没有下达告知文件的情况下,只拆除(用挖机刨平)政府声称是违建的两家:一家善良、忠厚(为了母亲居住);一家贫穷、身患尿毒症(为了治病透析),却对其他几十户农田违建、买卖土地违建、一户多房违建及附近一家企业买卖土地扩建视而不见。广大群众对此两家被拆户都表示非常地同情及怜惜,同时对汊河镇政府这种行政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公平,领导丧尽天良、欺弱怕强、包庇纵容、趋炎附势都表示非常地痛恨及愤怒。我想问问这些领导:是不是这两户没有给你们送礼?还是送少了?难道你们就不能通过其他方法方式解决处理吗?如果有人举报也要调查公示呀?为什么其他违建户却安然无恙呢?这样公平吗?你们这样做心安吗?你们还值得广大群众去拥护、尊敬与信服吗?你们这样能把汊河的发展搞好吗?这样的领导能胜任吗?这样做是不是显得你们有能力呢?这些都非常值得人们去质疑及深思!
      此事将有一个什么样的结果,我们将拭目以待!!


政府回复

汊河拆违实情

感谢各位网友对汊河建设发展的关心与支持!目前汊河新城建设如火如荼,伴随大发展的同时违建现象也日趋严重。该处房屋在建设过程中先后多次被制止,但两户我行我素。对于确定为违建房屋的处理程序是:行政执法分局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限2日内自行拆除,规定期限内不自拆的,政府将集中组织强制拆除。当天,共拆除违建房屋28间,其中自拆1户共9间。患病的农户,已享受农村低保,镇政府每年还向县民政部门申请大病救助资金,并及时发放到户。224,我镇已经安排人员对该组违建情况进行摸底排查,近期将对卫片后的新建房屋在村民组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重点打击农田建房、买卖土地建房和一户多宅等违法行为,力争处理公正、公平、公开。今后,汊河镇对于建房将实行严格审批制度,积极引导农户合法有序建房。

感谢各位网友关心、支持汊河建设!谢谢!

回驳汊河政府拆违实情首先,感谢汊河政府对此事的重视!回复中声称被拆两户我行我素,执法分局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你们下发了吗?给你们的答复是肯定没有!相官当天拆除28间还是9间,有这么多吗?给你们的答复是肯定没有!请政府不要鱼目混珠,欺骗老百姓,转移群众及网友的视线,来掩饰来推卸自己的责任!让事实来说话吧!再不你们也可以请上级相关部门或论坛网友来调查此事,走访群众,是不是像你们所说的那样,来证实谁真谁假!还老百姓一个天下之大白!等待结果!

对汊河政府拆违实情再次回驳:

  汊河镇政府这次强行拆违,可以说是一种偷袭行为,作为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强拆,程序要合法,首先要告知,让其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在这个过程当中还要不断地督促其尽快搬离,腾空房屋。而你们没有做到,是不是有责任?!
    其次,房屋既然能够建好住人,说明政府制止不到位,行政不作为,管理无力度,给违建户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你们政府有没有责任?!
    通过这次强拆,不由得对汊河镇政府行政执法的管理力度及能力产生质疑:违建房很多,既然多次到现场执法,居然无功而返,不得不让人追问,是真去执法了,还是只做做样子?究竟是谁有如此大的能耐,可以阻挠执法,让执法者丧失了依法行政的能力,还让严重违法建筑在执法者的眼皮底下迅速顶风长高呢?
  既是违法建筑,即使建成之后仍被拆除,也是咎由自取,但是,由此造成的巨大损失,是谁造成的?何况强拆也是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听任一座违法建筑在众目睽睽之下长高建成,对政府的形象不是一种损害、玷污吗?!
  因此,对违法建筑不能一拆了之,它为何能在监管部门的眼皮底下不断长高、最终竣工,不能是一笔糊涂帐。比如,相关部门责令之后,有无后续的措施?  执法队的现场制止,何以就制止不了?┉┉这里面值得耐人寻味!!望汊河镇政府给予解释、给予澄清!不希望政府阿斗当皇帝!

对汊河政府拆违实情的第三次回驳:

  1、“目前汊河新城建设如火如荼,伴随大发展的同时违建现象也日趋重。”

  相官违建就目前确实日趋严重,可以说如火如荼。农田建房、买卖土地建房、一户多宅建房及小产权房建设比比皆是。汊河政府既然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为何这么长时间还听之任之、充耳不闻、视而不见呢?是否汊河政府已经丧失了行政执法的能力?如果是,建议他们到市级相关部门举报反映此事,以求得到尽快处理。

  2、“该处房屋在建设过程中先后多次被制止,但两户我行我素。”

    请问汊河政府他们两户在建设过程中被制止过几次?有没有几次制止的通知书?能不能把几次制止通知书上传到网上给广大群众及网友们目睹一下呢?相官当时是不是只有他们两户在违建?难道其他在农田建房、买卖土地建房、一户多宅建房及小产权房建设都是合法的吗?这充分证实了汊河政府领导在包庇纵容、欺软怕硬。如果汊河政府不闻不问、不敢认真对待,不敢碰硬去公正公平地处理,建议他们到市级相关部门反映汇报。

  3、“对于确定违建房屋的处理程序是:行政执法分局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限2日内自行拆除,规定期限内不自拆的,政府将集中组织强制拆除。”

  汊河政府怎么学会了昧着良心说瞎话,欺上瞒下呢?你们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了吗?你们敢把限期拆除通知书上传到网上给广大群众及网友们再看一看吗?你们不敢,因为你们没有下达。这简直太荒谬、太可笑了。汊河政府犯了这样的低级错误不要紧,要敢于承认、敢于担责!更可笑的是既然有脸说:“限2日内自行拆除,规定期限内不自拆的,政府将集中组织强制拆除。”你们是这样做的吗?说谎脸都不红,汊河政府的公信力实在是太差了。

4、“当天,共拆除违建房屋28间,其中自拆1户共9间。”

  汊河政府太想要“政绩”了,请问汊河政府相官强拆当天有那么多户吗?有自拆户吗?你们敢把被拆户的姓名回复到网上吗?众所周知:相官只拆除他们两户共5间及相官老政府院内车库十几间。是不是汊河政府平时瞒报、虚报政绩及对政务弄虚作假都习以为常了呢?希望政府能够站出来给予解释。

5、“224,我镇已经安排人员对该组违建情况进行摸底排查,近期将对卫片后的新建房屋在村民组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重点打击农田建房、买卖土地建房和一户多宅等违法行为,力争处理公正、公平、公开。”

    汊河政府摸底排查卫片后(政府声称即是20113月后)的违建,到今日已整整20天了。摸底排查结果却迟迟未能公示,且什么动作也没有,是否还在昏昏欲睡?为了能够更好的体现汊河政府的效能建设,取信于民,请汊河政府本着公平、公正、得人心、认真对待,敢于碰硬为人民群众负责的原则去处理,不希望被群众一语中的:是在抱着走马观花、敷衍了事、装聋作哑、违背民心的态度在走过场。希望汊河政府能够尽快的给广大人民群众及网友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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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2-27 15: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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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2-27 15:37:26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应该取好证,那里的镇干部会官面溏潢的做好表面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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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2-27 15:4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可忍,孰不可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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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2-27 16:02: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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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2-27 16: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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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2-27 17:56:08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是无法让全部百姓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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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2-27 18: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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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如果真是这样 实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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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2-27 20: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证据要充实,千万别臆想,不管别人的手续怎么来的,但一定要有手续,特别是关系到现在汊河的城乡一体化建设,有些事情不能凭直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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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2-27 20: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情况好像其它地方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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