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我要求助] 难道谩骂,暴力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2]偶尔看看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2-2-29 18:5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2年2月29日下午,也许对别人来说只是一场很小的纠纷,但却影响我很深,我家和传说中的“官”队长家的儿子出现了矛盾。只因自己家买的地栽的几棵小树超过了界限(本来量的土地是队长和队里书记一起量的,但他儿子却不认,非说是过界了),然后,,连续2,3次他儿子骂骂咧咧的去拔树,一副要和你拼命的样子。在我家连续改正多次后依然不行,旁晚骑着车子到我家门口骂起来来了,(我真没有鄙视他没素质的意思)。然后就去地里量地,一边量一边骂,我妈妈被他骂急了就还了几句,结果,他追着我妈妈要打她,我自己上去护着妈妈,被他踹了一脚,脑袋被打了一拳,然后他们一家男人都要来打我,队长的二儿子,队长本人(我今年22,他们40多50多,见面我都曾叫他们叔叔)。呵,“官”的儿子啊,是啊,我们怕你,但你也欺人太甚了吧,我甚至不知道这般不为社员着想的人政府是怎么让他做这个位子的。失落、难过,充斥着我的心。        来安县,双塘乡,新生营队,队长:程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2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2-29 21: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群牲口!一个小破队长就把他得瑟成那样,应该拉去枪毙,都什么素质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9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2-29 21: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方便告知我你是谁吗?站内短信告知…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72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2-29 21:5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路人假


    一个小队长,还“官”呢?你也太抬举他了……小事情,应该好解决!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2-29 22: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治的社会,上上下下都变得威武起来。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2-2-29 22:2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大马蜂


    没办法,人家权利大。咱平头百姓能到哪说理去呵。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72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2-29 22:3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路人假


    天理自在人心……只要你有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08 天

连续签到: 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3-1 08:45:1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3-1 08:48: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明真相,路过不发表意见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9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3-1 09: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