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来安文化] 来安书画家即兴创作席家花园文化墙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2-3-10 21: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9日,来安几位书画家在县文联创作基地——席家花园创作了一面文化墙。参加创作的有书画家有王子俊、肖迎新、尹永林,他们妙笔丹青现场创作,挥毫泼墨,运笔自如,在我们观众的谈话间几幅作品就跃然墙上,显示了他们的扎实艺术功底、使现场的我叹为观止



席家花园文艺墙的的创作成功,和古色古香的席家花园建筑和室内装饰风格相得益彰,提高了席家花园的艺术品位。




捕获1.JPG 捕获2.JPG 捕获7.JPG 捕获4.JPG 捕获5.JPG 捕获6.JPG 捕获3.JPG


本帖评分记录元宝 活跃度 收起 理由
水煮鱼 + 4 + 8 原汁原味
总评分: 元宝 + 4  活跃度 + 8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3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3-10 21: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大饱眼福,图片少了些.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59 天

连续签到: 39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3-10 21:3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文化墙上的假窗,就是草民画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59 天

连续签到: 39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3-10 21:34:42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德也在旁边帮忙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3-10 21:38:4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大饱眼福,图片少了些.
水煮鱼 发表于 2012-3-10 21:17



    从明天起,草民将在席家花园大门口拦门售票.......{:soso_e113:}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224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3-10 21:43:48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不亏是大家之作,赏心悦目!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3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3-10 22: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大饱眼福,图片少了些.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50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3-10 22: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最佩服的是尹永林大师,篆刻就是也不错!!对古董也有研究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2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3-10 22:44:11 | 显示全部楼层
赞一个!这么好的作品写在墙上怎么保存呀?太可惜了,应该写在宣纸上{:soso_e100:}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89 天

连续签到: 2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3-10 23:0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有我同事吗?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