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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此说谎什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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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4 01:36: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xx 男性 42岁,来安县水口镇人。因左下肺占位,患者家属联系我院请我院携带患者影像资料前往南京胸科医院请专家会诊,专家会诊后疑似肺癌,建议住院手术治疗,应患方及家人要求,由我院邀请南京市胸科医院专家来院手术,患者于2012229日在我院行左下肺切除术,手术过程顺利。术后约5个小时,患者因术后大出血失血性休克,出现心跳和呼吸停止。医院立即组织医护人员进行抢救,采取多种措施终因不治,宣布临床死亡。



   ,死者家属认为院方存在医疗责任,提出给予80万赔偿要求。第二天医院成立协商小组,请县卫生局和公安部门协助处理。院方提出目前我国处理医疗纠纷的三种途径:一是双方协商解决,是在双方自愿的条件下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不能将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另一方;二是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认清双方责任,根据责任程度进行赔偿;三是由死者方向法院提出法律诉讼,由法院认定双方的责任,再根据责任大小来赔偿。医患双方开始协商时,死者方不同意走司法途径,并提出最少赔偿30万人民币的要求。院方认为在没有明确医疗责任之前,最好经司法途径解决,院方该承担大责任就承担多大责任如判决结果高于5万元医院再补齐赔偿款。死者方不同意,在医院内闹,并打横幅围堵医院的大门,不给其他人员出入,另堵住医院的收费窗口不给医院收费,在医院门诊大厅、广场和办公区撒纸钱,给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产生严重影响。201233下午,在县政府、信访局、司法局、卫生局、公安局的协调处理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意对死者进行尸体解剖走司法途径处理 ,医院先给予死者方人民币6万元,用于对死者安葬和相关法律费用,根据法院判决结果,如判决结果高于6万元医院再补齐赔偿款。


       2012
35号中午对死者进行尸体解剖,遗体进行火化处理,等待尸体解剖结果,进一步进行司法途径处理。以上是家宁医院对死者解释我有看法。

1死者的病情在开刀时并没有确诊医院就给他开刀,我问医院是出于什么目的啊!患者家属并没有要求你啊!而且我还怀疑你请的专家有问题,他是什么方面的专家我们不知道。他只说一个专家没有什么凭证啊!如果那样我也可以随便找个人当专家啊。 2什么要求提出给予80万赔偿要求。好像没有人提出。30万以上却是真的。3患者死亡后医院立即派2名副院长与家属沟通,协商解决善后事宜院方解决。我没有看到。什么啊!都是死者家属找院方。4。院方出于同情和人道主义,提出如死者方经济困难,同意先给予死者方人民币5万元,用于对死者安葬和相关法律费用,根据法院判决结果。我好像还听说佳宁医院院长威胁死者家属说不走的话就找混混大人抢遗体,打人。这是他们说出的他们有什么人道好说啊!5我还疑问啦!为什么死者家属会不给医院正常工作。还不是以为他们的态度,他们这样做也是无奈啊!如果医院主动找他们协商会有这样的事情吗?6死者方不同意走司法途径,你不去看看他们的情况如何去和你走啊!说什么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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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3-14 14: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我还是不相信家宁医院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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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3-14 16:4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换马甲出来东说一句西说一句的,都不知道谁对谁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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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3-15 12:26:58 | 显示全部楼层
生这么大的病这么敢在来安这个地方治?
反过来还不是缺钱嘛。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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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5 22:5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豆腐脑
不是什么大病,是家宁医院为了推卸责任这样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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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5 22:5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豆腐脑


   小毛病,是家宁医院为了推卸责任才把说的那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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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3-18 14:4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黑心家宁


    我的乖!肺上开刀还小毛病?
自己没有条件做手术,就转院呗,还请个走穴的郎中。
赚钱不是这样赚的。
来安人胆子就是大,看的我头一闷一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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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1 12:4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豆腐脑 他就是胆子大,他什么不敢干?请混混,威胁,恐吓。和黑社会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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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3-23 11:03:57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27:}{:soso_e127:}{:soso_e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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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5-19 08: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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