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开幕式顺利举行,得益于……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分享到:
发表于 2012-4-9 22: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3月23号县委县政府召开第一次筹备会议到4月8号正式举行开幕式,不足半个月的时间,能够顺利进行,实属不易。参加过全椒桃花节的各方面一致反映,来安的开幕式从形式到内容,从现场组织到外围疏导,都要远远超过他们。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来安人民的支持。大家识大体,顾大局,在嘉宾领导以及四方游客面前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第二、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表现出了强烈地责任感,具有快速高效的执行力;

     第三、网络等媒体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

     第四、许许多多的幕后工作者的默默工作和无私奉献

      ……
    当然,首次把旅游节开幕式和首届张山桃花节结合起来,准备时间短,策划运作水平有限,确实还存在诸多不足和遗憾。今后一定能够得到改进和提高。

    我们应该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依靠广大来安人民的勤劳与智慧,我们来安的旅游事业一定会得到长足的发展,我们来人人民的生活质量会得到逐步的改善,我们来安的明天一定会更加和谐美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6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4-9 22:30:27 | 显示全部楼层
话语中肯,总结到位。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4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4-9 22:32:57 | 显示全部楼层
祝福来安,我们来安的明天一定会更加和谐美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4-9 22:34:37 | 显示全部楼层
很精彩!很圆满!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92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4-9 22:5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图片让我饱了眼福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26

组织活动:229

签到天数: 3346 天

连续签到: 23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4-9 23: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明年会办的更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4-9 23: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拍马屁的永远不会倒,明年桃花会更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4-10 00: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蓝色 于 2012-4-10 00:27 编辑

。。。。。。。。。。。。。。。。。。。。。。。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4-10 01: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吹吧,真不知道谁来来安旅游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4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4-10 06: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越来越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