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江东浪 - 

网友来安草民、正德及时扑灭林中野火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8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1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4-16 16:5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德师兄今年已经第二次扑火了,上次和心语无声老师一起,赞一个{:soso_e179:}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1 天

连续签到: 4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4-16 16:56:42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值得我们学习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24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4-16 16:5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向你们致敬。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3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4-16 17:02:02 | 显示全部楼层
精神可嘉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soso_e179:}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8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4-16 17: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德厚生,臻于至善!名如其人!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6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4-16 17: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护林防火,人人有责!向你们学习,致敬!{:soso_e179:}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04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4-16 17:2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50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4-16 17:2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敬佩,值得我们大家学习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5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4-16 17:2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心中有集体!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5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4-16 17:35: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论坛的好人多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