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本地资讯] 来安的“文艺保安叔”走红网络成为南京2012年十大网络人物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3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2-4-18 18:3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止马岭 于 2012-4-18 21:59 编辑

“文艺保安叔”单体强

“文艺保安叔”单体强

     拿起二胡,单体强浑身散发着自信。他尽量挺直腰,左手搭在二胡的琴杆上,右手虚握着弓子,眼睛半眯着,酝酿一下情绪,随后,黄梅戏《天仙配》的音乐流淌出来。路人驻足,叫好。
    有网友把单体强拉二胡的“英姿”发在了网上,他得到一个雅号:“文艺保安叔”。
    单体强今年63岁,安徽滁州来安县半塔镇兴隆村人,退休后跟着儿女来到南京,今年春节后到沅江路农贸市场做起了保安。他每天的工作就是坐在农贸市场门口,照看停在这里的自行车和电瓶车。现代快报记者前天下午在这里看到,每个来买菜的人都会跟他打招呼,“老单,来一段?”
“我应聘保安时,老板听我说会二胡,就跟我开玩笑说,让我在门口招徕生意。”单体强说,上班还能拉二胡,他高兴坏了。
于是,每天一大早,单体强骑着电瓶车到农贸市场,从车上卸下琴箱和音响,经过一番准备后,开始每天的“早课”。或苍凉、或喜庆的音乐流淌而出。有时候,单体强的妻子随着二胡声高歌一曲。夕阳西下,他拉一首悠闲的曲子,不少从市场出来的人,会不由自主停下脚步。
“我每天晨跑,都会在这停下听听,有时候随着二胡唱一首。”住在附近的李奶奶说,因为单体强的二胡,每天早上和傍晚,农贸市场门口聚集起了一些“中老年音乐玩家”,有人拉二胡,有人拉手风琴。尽兴之后,大家在市场里买菜,准备回家做饭。有时候为了继续听两段老单的二胡,干脆在边上把菜择了。
听众们的赞美让老单有些不好意思,“也就是玩玩。”

最后再爆一猛料,这文艺保安叔还是咱止马岭一远方亲戚。哈哈,跟名人后面沾光呗。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4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4-18 18:45:3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72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4-18 18:5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真是人杰地灵也……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89 天

连续签到: 2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4-18 19:24: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的又一名片。老爷子,保重!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4-18 19:4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人顶。。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46 天

连续签到: 12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4-18 19:44:35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5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4-18 20:27:15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_16984349925490629196_1:}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0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4-18 20:27:57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_16984349925490629196_1:}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224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4-18 20:3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人顶!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92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4-18 20:57:02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_16984349925490629196_1:}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